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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海螺型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11-1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619 证券简称:海螺型材 公告编号:2011-30 芜湖海螺型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芜湖海螺型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的书面通知于2011年11月5日发出,会议于2011年11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监事会成员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任勇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鉴于公司于近日收到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简称“天健正信”)《关于变更201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的函》和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关于事务所合并及名称变更的函》,获悉公司原聘请的2011年度审计机构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因进行分立重组,其在北京、安徽等地的分所加入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业务转入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此外,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董事会同意解聘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不变。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对变更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发表了独立意见,一致同意将公司201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变更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并同意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定于2011年12月7日上午10:30在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的《关于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芜湖海螺型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619 证券简称:海螺型材 公告编号:2011-31 芜湖海螺型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芜湖海螺型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11月1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2011年12月7日上午10:30时 2、召开地点:本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5、出席对象: (1)截止2011年12月2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全体股东及其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变更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上述提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1年11月17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员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因故未能办理登记手续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他人办理登记手续,代理人受托办理登记手续的,除提供上述证明文件外,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代理人受托参加会议的,在办理登记手续时应事先说明并提供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4、登记时间:2011年12月5日— 12月6日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 5、登记地点:芜湖海螺型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室 四、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港湾路38号 邮政邮编:241006 联系人:郭亚良、张军 联系电话:0553-5840135 传真:0553-5840118 2、会议预定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芜湖海螺型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七日 附:授权委托书(此授权委托书自行复印有效)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芜湖海螺型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人对大会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芜湖海螺型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变更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芜湖海螺型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芜湖海螺型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审阅相关议案资料后,基于独立立场判断,对公司变更2011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原聘请的2011年度审计机构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因进行分立重组,其在北京、安徽等地的分所加入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业务转入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此外,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2、鉴于上述情况,且对我公司审计业务不会产生实质影响,我们同意董事会解聘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并按相关规定履行聘用程序。 独立董事:陈明新、鲁道立、项仕安 2011年11月16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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