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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11-1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882 证券简称:华联股份 公告编号:2011-035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长赵国清先生于2011年11月11日以书面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和监事发出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11年11月15日下午4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董事魏本华先生和陈永宏先生因出差原因未能出席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赵国清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它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申请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发行6亿元公司债券。2011年7月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1039号),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公司债券。

在取得公司债发行批文后,公司与保荐人多次开展了公司债券推介工作,与基金、保险公司等机构进行了多次沟通。由于今年下半年债券市场资金面偏紧,公司必须大幅提高债券票面利率才能吸引投资者购买,公司董事会经反复论证决定,基于目前债券市场利率水平、供需情况等发生较大的变化,无法达到公司发行公司债券改善负债结构、降低财务费用的目的,本公司决定放弃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

二、《关于公司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1月17日

    

    

证券代码:000882 证券简称:华联股份 公告编号:2011-036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2011年12月2日下午2:30

网络投票:2011年12月1日—2011年12月2日

● 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1号四川大厦东塔五层

● 会议方式: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

● 重大提案:

《关于放弃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11年11月15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3、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2011年12月2日(星期五)下午2:30

网络投票:2011年12月1日(星期四)—2011年12月2日(星期五),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1年12月2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1年12月1日下午15:00至2011年12月2日下午15:00之间的任意时间。

5、出席对象:

(1) 凡在2011年11月25日(星期五)下午收市后登记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保管的本公司股东名册内之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公司邀请的其他人士。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如下:

《关于放弃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上述审议事项的内容详见2011年11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 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件、能够表明其法定代表人身份的有效证明;

(2) 由法定代表人以外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件、加盖法人印章或法定代表人或其他决策机构签署的书面委托书;

(3)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

(4) 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的,应出示委托人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5) 由代理人转委托第三人代表股东(包括法人股东、个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席股东大会的,应出示:a、委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b、由委托人签署并经公证的授权代理人可以转委托第三人出席本次会议的书面授权委托书;c、授权代理人签署的委托第三人出席本次会议的授权委托书;d、第三人的身份证。

(6) 前述出席会议人员须在登记时间到本公司指定地点办理登记,也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11年11月28日10:00—17: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1号四川大厦东塔7层公司证券法律部。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本次会议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1年12月2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 投票代码:360882;

投票简称:华联投票;

(3) 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a) 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会议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申报价格
议案1关于放弃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1.00元

(b)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c) 投票举例

如某一股东对公司本次会议议案1投同意票,其申报内容如下:

投票代码买入方向申报价格申报股数
360882买入1元1股

如果某一股东对某一议案拟投反对票,以议案1为例,只需将前款所述申报股数改为2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

如果某一股东对某一议案拟投弃权票,以议案1为例,只需将前款所述申报股数改为3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

2、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程序

(1) 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www.szse.cn 或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半日后即可使用。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 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1年12月1日15:00 至2011年12月2日15:00之间的任意时间。

3、投票注意事项

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如同一股东发生重复投票情况,按下列方式处理:

(1) 如果同一股东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重复投票,以现场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 如果同一股东通过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3) 如果同一股东通过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4、投票结果查询

通过交易系统投票的,投资者可通过证券营业部查询投票结果;凡通过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投资者均可于网络投票当日下午18:00 点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的结果。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1号四川大厦东塔7层

邮政编码: 100037

联系电话/传真:010-88339808

联 系 人:周剑军 张天骄

2、会议期及费用:本次会议现场会议预计半天,请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按时参加,出席现场会议的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会议记录;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1月17日

附:授权委托书(剪报及复印均有效)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代理人签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1年 月 日

委托有效期:本次股东大会

表决方法:在“赞成”、“反对”、“弃权”三栏中,选择您同意的一栏打“√”,其他栏打“х”。

序号议案赞成反对弃权
议案1《关于放弃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如股东不作具体指示,视为股东代理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签字)

委托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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