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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券商解读青稞酒环保问题 2011-11-1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青海互助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IPO)过会后,其环保问题引起了市场关注。近日,青稞酒保荐机构相关负责人接受了笔者的专访,回应了相关问题。 笔者:市场对青稞酒的环保问题比较关注,请问保荐机构如何看待? 保荐机构负责人:作为保荐机构,我们在介入该企业上市工作时,即依据《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的要求对青稞酒进行了充分的尽职调查。关于排污问题,我们实地察看了青稞酒污水处理设施、排污口、厂区周边河道,走访了互助县环保局并取得其出具的证明。我们的调查结果是:青稞酒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工业废水,全部由其自身的设施处理达标后,经排污口接入城市排污管网,并未通过排污口排入任何河道。 因为青稞酒所属酿造行业被国家环保部门列为重污染行业,且青稞酒公司为黄河上游规模较大的企业,故被列为"国家重点监控污染源",但这并不意味着青稞酒已对环境造成污染。青稞酒一直认真执行国家环保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采取有效防治措施,污染物排放稳定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已通过上市环保核查。 笔者:2008年环境监测发现青稞酒污染物排放超标,请问保荐机构如何看待? 保荐机构负责人:根据上市环保核查工作指南,评价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的依据是环境监测部门的定期监测报告、在线监测数据、(竣工)验收监测数据以及其他符合国家环保总局和省级环保部门有关规定的有效的监测数据(当定期监测数据与在线监测数据对达标评价结果不一致时,应取定期监测数据评价结果)。 根据青海省环保厅出具的上市环保核查文件和专项证明,虽然2008年4月对青稞酒进行的调研监测报告显示其调研当日污染物排放超标,但青海省环保厅未将是次监测数据作为评价青稞酒污染物排放是否稳定达标的依据,亦未对青稞酒发出整改通知或予以处罚。青海省环保厅以环境监测部门对青稞酒出具的定期监测报告为评价依据,确认2008年至今青稞酒污染物排放均稳定达到国家和青海省规定的排放标准。(乾康) (CIS)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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