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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27 证券简称:富安娜 公告编号: 2011-061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1-11-1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其除梅连清董事以外的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梅连清董事由于无法取得联络,因而未知能否保证本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请投资者特别关注。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第三项提案《关于<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案>的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 二、会议通知情况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在2011年11月2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已经披露。 三、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2011年11月18日(星期五)上午9:30 3、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林国芳先生 4、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南油工业区南光路富安娜工业大厦,公司会议室 5、召开方式:现场会议方式。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1名,代表股份总数85,173,5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61%。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五、会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经过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对提交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了表决,并通过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罢免梅连清先生公司董事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85,173,5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表决结果为通过。 此次罢免未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公司董事会将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尽快提名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85,173,5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表决结果为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于2011年10月10日刊登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3、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案>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85,173,5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表决结果为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于2011年10月10日刊登的《公司章程(2011年9月)》及《公司章程修订案》。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银(深圳)律师事务所就本次会议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合法;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目录: 1、《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银(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八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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