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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18 证券简称:丹邦科技 公告编号:2011-012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1-11-1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经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召集,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1年11月18日上午10时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园朗山一路丹邦科技大楼三楼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8人,代表116,355,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72%。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萍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广东丹邦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6,355,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集团(深圳)事务所王彩章律师、刘洪俊律师对本次会议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是: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集团(深圳)事务所关于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1月18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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