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000040 证券简称:宝安地产 公告编号:临2011-30号 宝安鸿基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大股东所持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2011-11-1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第一大股东--中国宝安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宝控股")于2009年10月16日将其所持有得本公司股份92,962,319股其中70,000,000股股份质押给中信信托责任有限公司,质押登记日为2009年10月16日,质押期限为两年。(参见2009年8月12日、9月23日、10月17日、2010年9月15日公司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公司近日接到中宝控股的通知,中宝控股已于2011年11月17日将上述质押股份全部解除质押,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 截止2011年11月17日,中宝控股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92,962,31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9.80%。 特此公告 宝安鸿基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九日 本版导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