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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华锦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11-1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059 证券简称:辽通化工 公告编号:2011-030 辽宁华锦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四届三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辽宁华锦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四届三十二次董事会于2011年11月7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2011年11月18日在辽宁省盘锦市华锦宾馆二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名,出席会议的董事共计9名。会议由董事长刘云文主持,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已任期届满,现根据《公司法》及本公司《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9 名董事组成,经本公司及控股股东提名,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议案审议情况如下: 议案一:推荐于小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 华锦集团推荐于小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2. 华锦集团为本公司大股东,于小虎先生与华锦集团存在关联关系。与会关联董事刘云文先生、于小虎先生、任勇强先生、于国宏先生、杜秉光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华锦集团将回避表决。 3.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 独立董事就于小虎先生董事任职资格发表了独立意见。 会议审议通过《推荐于小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议案二:推荐于国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 华锦集团推荐于国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2. 华锦集团为本公司大股东,于国宏先生与华锦集团存在关联关系,与会关联董事刘云文先生、于小虎先生、任勇强先生、于国宏先生、杜秉光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华锦集团将回避表决。 3.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 独立董事就于国宏先生董事任职资格发表了独立意见。 会议审议通过《推荐于国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议案三:推荐刘云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 华锦集团推荐刘云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2. 华锦集团为本公司大股东,刘云文先生与华锦集团存在关联关系,与会关联董事刘云文先生、于小虎先生、任勇强先生、于国宏先生、杜秉光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华锦集团将回避表决。 3.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 独立董事就刘云文先生董事任职资格发表了独立意见。 会议审议通过《推荐刘云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议案四:推荐任勇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 华锦集团推荐任勇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2. 华锦集团为本公司大股东,任勇强先生与华锦集团存在关联关系,与会关联董事刘云文先生、于小虎先生、任勇强先生、于国宏先生、杜秉光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华锦集团将回避表决。 3.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 独立董事就任勇强先生董事任职资格发表了独立意见。 会议审议通过《推荐任勇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议案五:推荐杜秉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 华锦集团推荐杜秉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2. 华锦集团为本公司大股东,杜秉光先生与华锦集团存在关联关系,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与会关联董事刘云文先生、于小虎先生、任勇强先生、于国宏先生、杜秉光先生回避表决。 3.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 独立董事就杜秉光先生董事任职资格发表了独立意见。 会议审议通过《推荐杜秉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议案六:推荐唐治钫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 本公司推荐唐治钫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2.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 独立董事就唐治钫先生董事任职资格发表了独立意见。 会议审议通过《推荐唐治钫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议案七:推荐高闯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 本公司推荐高闯先生为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2.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 独立董事就高闯先生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发表了独立意见。 会议审议通过《推荐高闯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议案八:推荐康锦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 本公司推荐康锦江先生为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2.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 独立董事就康锦江先生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发表了独立意见。 会议审议通过《推荐康锦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议案九:推荐王萍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 本公司推荐王萍女士为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2.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 独立董事就王萍女士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发表了独立意见。 会议审议通过《推荐王萍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独董候选人应取得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十:召开2011年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公司决定,2011年12月5日召开2011年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讨论上述议题。 3. 会议审议通过《召开2011年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有关规定,第四届董事会现有董事在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前,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直至新一届董事会产生之日起,方自动卸任。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附:董事简历 辽宁华锦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1月18日 董事候选人简历(按姓氏笔划排序) 于小虎先生:学士,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1994年12月 1995年12月任兵器集团二四五厂七分厂副厂长,1995年12月至1996年12月任二四五厂九分厂厂长,1996年12月至1997年12月任二四五厂民爆公司总经理,1997年12月至2000年12月任二四五厂总经理助理兼民爆公司总经理,2000年12月至2001年6月任二四五厂副总经理,2001年6月至2007年7月任二四五厂总经理,2007年7月至2010年7月任盘锦北方沥青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党委书记。现任北方华锦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党委书记,辽宁华锦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党委书记。与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 于小虎先生的履历符合《公司法》的规定,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其任职资格合法。于小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于国宏先生:硕士,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1997年1月至1997年5月任深圳辽河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997年5月至1999年10月任辽河化肥厂副厂长、厂长兼党委书记,1999年10月至2000年11月任深圳辽河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00年11月至2011年10月任辽宁华锦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华锦集团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现任华锦集团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辽宁华锦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与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 于国宏先生的履历符合《公司法》的规定,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其任职资格合法。于国宏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刘云文先生:硕士,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1994年3月至2001年12月任375厂化工六厂副厂长、精细化工研究所所长、精细化工研究所所长兼项目部主任、精细化工研究所所长兼化工试验厂厂长、375厂副总工程师、副厂长,2001年12月至2005年6月任甘肃银光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05年6月至2006年1月任甘肃银光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2006年1月至2009年10月任甘肃银光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兵器集团第三事业部副主任,2009年10月至2010年1月任北化集团副总经理、甘肃银光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2010年1月至2010年7月任北化集团董事副总经理、甘肃银光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北方华锦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辽宁华锦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与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 刘云文先生的履历符合《公司法》的规定,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其任职资格合法。刘云文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任勇强先生:硕士,高级会计师。1991年7月至2006年4月任西安惠安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审计处业务科长、财务处副处长、副总经理、董事、总会计师,2006年4月至2010年7月任辽宁华锦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会计师。现任北方华锦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会计师,辽宁华锦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与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 任勇强先生的履历符合《公司法》的规定,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其任职资格合法。任勇强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杜秉光先生:博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92年3月至1998年5月任锦西大化肥合成车间副主任、合成车间主任、书记、经理助理、锦天化公司副经理、经理,2005年11月至2006年4月辽宁华锦集团副总经理,2006年4月至2010年7月辽宁华锦集团总经理。现任北方华锦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辽宁华锦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与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 杜秉光先生的履历符合《公司法》的规定,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其任职资格合法。杜秉光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唐治钫先生:硕士,高级工程师。1993年5月至2006年5月任抚顺石油一厂车间副主任、主任、安监处副处长,抚顺石化公司党委组织部副部长,抚顺乙烯化工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副经理,抚顺石化公司石油二厂副厂长,2006年5月至2007年2月任中国兵器辽宁北方锦化聚氨酯副总经理,中国兵器集团环氧乙烷项目副指挥,2007年2月至2011年10月任"十一五"重点工程指挥部指挥助理、油化总工程师,工程指挥部指挥助理、总工艺师、工程技术部部长。现任辽宁华锦通达化工股价有限公司总工程师。 唐治钫先生的履历符合《公司法》的规定,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其任职资格合法。唐治钫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独立董事简历 王 萍女士:经济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现任辽宁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 王萍女士的履历符合《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规定,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其任职资格合法。王萍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康锦江先生:教授,毕业于东北工学院管理工程专业。现任东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市场学系主任,辽宁省技术经济与管理现代化研究会常务理事、秘书长,辽通化工、美联控股独立董事。 康锦江先生的履历符合《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规定,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其任职资格合法。康锦江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高 闯先生:经济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1982年至2009年任辽宁大学工商管理学院讲师、副教授、教授、院长。现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校长助理。辽通化工、出版传媒、美联控股、抚挖重工独立董事。 高闯先生的履历符合《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规定,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其任职资格合法。高闯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证券代码:000059 证券简称:辽通化工 公告编号:2011-031 辽宁华锦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四届十九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辽宁华锦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四届十九次监事会于2011年11月7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2011年11月18日在辽宁省盘锦市华锦宾馆二楼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名,出席会议的监事共计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久洲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已任期届满,现根据《公司法》及本公司《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经本公司及控股股东提名,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议案审议情况如下: 议案一:推荐许晓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1. 华锦集团推荐许晓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2. 北方华锦为本公司大股东,许晓军先生与北方华锦存在关联关系,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审议通过《推荐许晓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议案二:推荐吕庆刚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1. 华锦集团推荐吕庆刚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2. 北方华锦为本公司大股东,吕庆刚先生与北方华锦存在关联关系,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审议通过《推荐吕庆刚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议案二:推荐陈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1. 推荐陈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2. 陈军先生为本公司职工大会推荐的职工监事,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审议通过《推荐陈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有关规定,第四届监事会现有监事在新一届监事会产生前,将继续履行监事职责,直至新一届监事会产生之日起,方自动卸任。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附:监事简历 辽宁华锦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1年11月18日 监事简历: 吕庆刚先生: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1997年5月至2000年4月任盘锦辽河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会计师、财务公司经理、资产管理部部长、计划财务部部长,2000年4月至2001年12月任辽宁华锦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会计师、计划财务部部长、总会计师,2001年12月至2006年4月任辽宁华锦集团总经理助理、副总会计师兼计划财务部部长,2006年4月至2010年7月任辽宁华锦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北方华锦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辽宁华锦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与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 吕庆刚先生的履历符合《公司法》的规定,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其任职资格合法。吕庆刚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许晓军先生:硕士,高级工程师。1998年6月至2001年4月任辽河集团办公室秘书处处长助理、副处长,2001年4月至2011年10月任辽宁华锦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总工程师、副总经、总经理,、"十一五"重点工程建设总指挥部指挥助理、现场指挥部副指挥兼总调度长。现任北方华锦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辽宁华锦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纪委书记。与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 许晓军先生的履历符合《公司法》的规定,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其任职资格合法。许晓军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陈 军先生:硕士研究生,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1990年12月至1991年6月任盘锦天然气化工厂聚丙烯车间副主任,1991年6月至1993年2月任盘锦天然气化工厂党委组织部副部长,1993年2月到1995年5月盘锦天然气化工厂聚丙烯车间主任兼党支部书记,1995年至1998年1月任盘锦乙烯工业公司机动处处长兼书记,1998年1月至2000年6 月盘锦乙烯工业公司副总经理,2000年6月至2000年12 月任盘锦乙烯工业公司党委书记, 2000年12月至2001年4月任盘锦乙烯工业公司总经理,2001年4月至2005年11月任盘锦乙烯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2005年至2010年任辽宁华锦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辽宁华锦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工会主席、监事。 陈军先生的履历符合《公司法》的规定,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其任职资格合法。陈军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证券代码:000059 证券简称:辽通化工 公告编号:2011-032 辽宁华锦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2011年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为2011年度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四届三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召开2011年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 5.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1年12月5日(星期一)10:00 6.出席对象: (1)截止2011年11月29日下午15:00时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召开地点:辽宁盘锦市华锦宾馆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议题经公司四届三十二次董事会、四届十九次监事会审议通过,报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提案: 提案一:推荐于小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提案二:推荐于国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提案三:推荐刘云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提案四:推荐任勇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提案五:推荐杜秉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提案六:推荐唐治钫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提案七:推荐高闯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提案八:推荐康锦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提案九:推荐王萍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提案十:推荐许晓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提案十一:推荐吕庆刚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提案十二:推荐陈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11年11月1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四届三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四届十九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特别强调事项:无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 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卡、持股清单、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登记;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清单等持股凭证登记; (3)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持股清单等持股凭证登记; (4)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2.登记时间:2011年12月2日(上午8:00-11:00时,下午14:00-17:00时)。 3.登记地点:辽宁省盘锦市双台子区红旗大街辽宁华锦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持股清单等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不适用)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维良 联系电话:0427-5850333 传真:0427-5856408 2.会议费用: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四届三十二次董事会决议; 2.四届十九次监事会决议。 辽宁华锦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1月18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辽宁华锦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股东大会议题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赞成□、反对□、弃权□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帐户号码: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日期及期限: 注:1、持股数系以股东的名义登记并拟授权股东的代理人代理之股份数,若未填上数目,则被视为代表全部以股东的名义登记的单位或自然人股份。 2、本授权委托书如为法人股东的,必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3、如股东大会有临时提案,被委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对股东大会临时提案以投票方式(赞成、反对、弃权)进行表决。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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