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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齐峰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11-2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521 证券简称:齐峰股份 公告编号:2011-034

  山东齐峰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齐峰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11年11月12日以邮件、传真送达等方式发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1年11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9名,实际参会9名,其中董事李安东先生和独立董事房立棠先生因外地出差,分别委托董事朱洪升和独立董事路清代为表决,,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李学峰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已就该项议案发表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就该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已就该项议案发表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就该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将提交下次股东大会审议。

  山东齐峰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11月18日

    

      

  证券代码:002521 证券简称:齐峰股份 公告编号:2011-035

  山东齐峰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齐峰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11年11月12日以邮件、传真送达等方式发出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1年11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监事5名,实际会5名,其中监事杜力先生因出差,特委托监事穆守敬先生代其行使表决权,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穆守敬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5票,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已就该项议案发表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就该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5票,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已就该项议案发表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就该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将提交公司下次股东大会审议。

  山东齐峰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1年11月18日

    

      

  证券代码:002521 证券简称:齐峰股份 公告编号:2011-036

  山东齐峰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及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齐峰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663号文批准,公司于2010年12 月1日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7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41.50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3,55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9,558.05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3,991.9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10]第3-0029 号《验资报告》。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扣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投项目资金人民币65,171.98万元,此次超募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8,819.97万元。

  2011年1月1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和《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21,000万元偿还银行贷款及14,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2011年3月2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用于建设年产5万吨新型装饰材料生产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16,500万元,建设年产5万吨新型装饰材料生产线,2011年6月1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12,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11年11月15日,公司归还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2,000万元。截至2011年11月17日,公司未使用的超募资金余额(本金)为2.66亿元。

  一、部分超额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的前提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本次超额募集资金的实际情况,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及生产经营需求,公司拟将部分超额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方案如下: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需求,计划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14,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原因如下:

  1、用超额募集资金建设的年产5万吨新型装饰材料生产项目将于2012年初建成试车,需要增大原料储备,营运资金需求增加。

  2、为降低原材料消耗,减少停机清洗频率,降低更换产品品种对生产线清洗造成的原料流失,公司加大产品批量生产数量,产成品库存提高,资金占用增加,资金需求增加。

  3、因原材料价格开始下降,为降低经营风险,根据市场行业变化,适时增大原材料储备,需增加原材料储备资金。

  预计以上原因将导致公司现有资金缺口14,000万元,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企业盈利能力,促使公司业务的拓展和提升,从而给股东以更大的投资回报,公司计划使用超募资金14,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适应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投资者利益。

  二、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变更的基本情况

  1、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变更的方案

  公司募投项目之一:年产10万吨三聚氰胺浸渍装饰原纸清洁生产示范项目,计划在2011年实施,因当前高档装饰原纸市场相比2009年的市场已经发生了较大变化,经过市场调研,结合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公司拟将上述投资计划调整,年产10万吨三聚氰胺浸渍装饰原纸清洁生产示范项目的实施内容原计划一台5020mm宽的生产线变更为两台2640mm宽的生产线。今年,公司先开工建设一条生产线,预计2012年年底投产;第二条生产线拟于2013年开工建设。项目全部达产后,新增装饰原纸产能仍为10万吨/年。除此外,该项目的投资地点、实施主体、投资方向等均不发生变化。

  2、本次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变更的原因及影响

  本次对年产10万吨三聚氰胺浸渍装饰原纸清洁生产示范项目变更的主要原因如下:

  (1)市场需求发生变化

  经公司对市场需求考察调研,近两年来装饰原纸产品的市场需求结构正在发生变化,过去市场需求以白、灰素色装饰原纸为主,现在市场对可印刷装饰原纸的需求越来越大。年产10万吨三聚氰胺浸渍装饰原纸清洁生产示范项目最初规划设计是以生产素色装饰原纸为主,调整后将以生产印刷装饰原纸为主,以适应市场发展变化的需求。

  (2)市场供需更加均衡

  住宅及公共建筑装饰装修行业的快速发展,使得对防火板、强化木地板、高档板式家具需求旺盛,从而拉动了装饰原纸行业的发展,按照目前公司生产和市场状况,2011年度,公司产销量可望达到16万吨,产能将充分利用。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用超募资金建设的年产5万吨新型装饰材料项目,于明年年初投产,将满足2012年市场需求;公司年产10万吨三聚氰胺浸渍装饰原纸清洁生产示范项目分两期实施,一期年产5万吨装饰原纸项目将于2011年开始实施,以满足2013年的市场需求;二期年产5万吨装饰原纸项目将于2013年实施,以满足市场持续增长的需求。

  综上,年产10万吨三聚氰胺浸渍装饰原纸清洁生产示范项目实施方式的变更不会对项目投入、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在原来市场预测的基础上,对年产10万吨三聚氰胺浸渍装饰原纸清洁生产示范项目分期实施,更加充分考虑产能释放与市场需求的同步发展,保证满足市场供应;更加充分考虑装饰原纸品种的市场需求变化。

  此次对项目的调整,将导致所涉及部分实施费用的变化,如果由此造成本项目的募集资金不足,公司将以超额募集资金补足差额部分,若超额募集资金仍不足以补足资金缺口,本公司将以自有资金补足。

  三、董事会决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和《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14,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和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变更。

  四、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和《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14,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和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变更。

  五、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一)独立董事就《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发表的独立董事意见如下:

  1、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14,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超额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使用收益,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和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

  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行为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抵触,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公司偿还银行贷款或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对外披露。本次超额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额募集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独立董事就《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变更的议案》发表的独立董事意见如下:

  公司根据行业形势和市场发展的变化,及时调整投资策略,旨在精心搞好公司经营和未来发展,让股东的资金发挥出最佳的经济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年产10万吨三聚氰胺浸渍装饰原纸清洁生产示范项目实施内容的变更,更加符合市场发展的变化,更加贴近市场需求,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在装饰原纸行业领域的业务发展。对公司长远发展有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年产10万吨三聚氰胺浸渍装饰原纸清洁生产示范项目实施方式的变更。

  六、保荐机构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及保荐代表人经核查后认为:

  1、齐峰股份本次拟使用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适应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并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上述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超募资金使用计划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同意齐峰股份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

  2、齐峰股份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变更的事宜已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上述事项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盈利能力;上述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保荐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光大证券同意齐峰股份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变更。

  七、本次变更募集资金实施方式有关事项说明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变更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须提交公司下次股东大会审议。

  八、公司承诺

  1、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2、公司偿还银行贷款或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对外披露。

  九、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3、山东齐峰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出具的"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变更的独立意见"

  4、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山东齐峰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变更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齐峰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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