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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34 证券简称:ST天龙 编号:临2011--044 太原天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公告 2011-11-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已于2011年11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发布了关于召开201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由于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本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现将有关事项做如下提示: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1年11月24日(星期四)下午2:00 网络投票时间: 2011年11月24日(星期四) 上午9:30-11:30 下午1:00-3:00 2、股权登记日: 2011年11月21日(星期一)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太原市迎泽大街289号太原天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十七楼会议室。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参加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7、会议出席对象: (1)凡2011年11月21日(星期一)下午3:00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委托书见附件),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公司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决议有效期延期的议案》; 2、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将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有效期延期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于2011年11月8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1年11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公告。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个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 2011年11月23日(星期三)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3、登记地点: 太原市迎泽大街289号18楼,公司证券投资管理部。 联系人:孔瑛、高蕴芳 联系电话:0351-4040922 传真:0351-4039403 邮编:030001 四、股东参与网络投票的投票程序 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上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投票具体流程如下: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证券代码738234; 投票简称:天龙投票 3、申报价格: 在“委托价格”项下1.00元代表议案1, 2.00代表议案2。
4、表决意见 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注意事项: (1)投票不能撤单; (2)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3)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住宿、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3、本次股东大会联系方式: 地址:太原市迎泽大街289号天龙集团证券投资管理部 邮政编码:030001 电话:0351—4040922 传真:0351—4039403 联系人:高蕴芳、孔瑛 特此公告。 太原天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附件: 太原天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致:太原天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太原天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其对本次股东大会以下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备注:1、对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请直接在“同意”、“反对”、“弃权”项下填入“√”。 2、对于本次股东大会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 托 人 签 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法人股东 委托单位名称: (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单位证明的注册号: 个 人 股 东 委托人(签名): 身 份 证 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上述格式自制均为有效。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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