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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澳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11-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172 证券简称:澳洋科技 公告编号:2011-35 江苏澳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苏澳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1年11月14日以通信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1年11月19日上午在张家港市澳洋国际大厦十一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九名,实到董事九名,公司监事及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沈学如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认真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阜宁澳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阜宁澳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拟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和其它授信业务,公同意为其自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期间内与银行发生的流动资金借款和其他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担保合同为准,具体办理担保时与相关银行签订担保合同。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玛纳斯澳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玛纳斯澳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拟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和其它授信业务,公司同意为其自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期间内与银行发生的流动资金借款和其他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担保合同为准,具体办理担保时与相关银行签订担保合同。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为玛纳斯新澳特种纤维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玛纳斯新澳特种纤维有限责任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拟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和其它授信业务,公司同意为新澳特纤自2011年12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期间内与银行发生的流动资金借款和其他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担保合同为准,具体办理担保时与相关银行签订担保合同。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玛纳斯澳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为玛纳斯新澳特种纤维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玛纳斯新澳特种纤维有限责任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拟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和其它授信业务,公司同意由玛纳斯澳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为新澳特纤自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期间内与银行发生的流动资金借款和其他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担保合同为准,具体办理担保时与相关银行签订担保合同。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贯彻落实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证监会公告[2011]30号),修订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修订后的相关制度全文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关于召开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决定于2011年12月9日(星期五)14:00在张家港市杨舍镇塘市澳洋国际大厦十一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题为: 1、《关于为阜宁澳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2、《关于为玛纳斯澳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3、《关于为玛纳斯新澳特种纤维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4、《关于玛纳斯澳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为玛纳斯新澳特种纤维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会议相关事项见《关于召开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相关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同日《证券时报》或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江苏澳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172 证券简称:澳洋科技 公告编号:2011-36 江苏澳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本公司为阜宁澳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 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阜宁澳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阜宁澳洋”)因生产经营需要,拟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和其它授信业务,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阜宁澳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其自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期间内与银行发生的流动资金借款和其他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担保合同为准,具体办理担保时与相关银行签订担保合同。 2、本公司为玛纳斯澳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 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玛纳斯澳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玛纳斯澳洋”)因生产经营需要,拟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和其它授信业务,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玛纳斯澳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其自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期间内与银行发生的流动资金借款和其他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担保合同为准,具体办理担保时与相关银行签订担保合同。 3、本公司为玛纳斯新澳特种纤维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 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玛纳斯新澳特种纤维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澳特纤”)因生产经营需要,拟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和其它授信业务,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玛纳斯新澳特种纤维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为新澳特纤自2011年12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期间内与银行发生的流动资金借款和其他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担保合同为准,具体办理担保时与相关银行签订担保合同。 4、玛纳斯澳洋为玛纳斯新澳特种纤维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 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玛纳斯新澳特种纤维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澳特纤”)因生产经营需要,拟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和其它授信业务,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玛纳斯澳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为玛纳斯新澳特种纤维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同意由玛纳斯澳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为新澳特纤自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期间内与银行发生的流动资金借款和其他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担保合同为准,具体办理担保时与相关银行签订担保合同。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以及《关于执行证监发[2005]120 号文有关问题的说明》,上述担保事项需提请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定于2011年12月9日召开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担保事项。 二、被担保方的基本情况 (一)本公司为阜宁澳洋提供担保 1、被担保方基本信息
2、产权及控制关系 阜宁澳洋是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97.06%的股权;叶荣明、程言俊分别持有其2.20%、0.74%的股权。 3、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4、信用状况 阜宁澳洋信用良好,未发生贷款逾期的情况。 (二)本公司为玛纳斯澳洋提供担保 1、被担保方基本信息
2、产权及控制关系 玛纳斯澳洋是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51%的股权;玛纳斯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余姚市舜启化工有限公司、应志勤分别持有其20%、15%、10%、4%的股权。 3、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4、信用状况 玛纳斯澳洋信用良好,未发生贷款逾期的情况。 (三)本公司为新澳特纤提供担保 1、被担保方基本信息
2、产权及控制关系 新澳特纤是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合计持有其80.40%的权益(本公司直接持有其60%的股权,通过玛纳斯澳洋间接持有其20.4%的股权);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玛纳斯澳洋持有其40%的股权。 3、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4、信用状况 新澳特纤信用良好,未发生贷款逾期的情况。 (四)玛纳斯澳洋为新澳特纤提供担保 被担保方的基本情况同本节“(三)本公司为新澳特纤提供担保”。 三、担保事项具体情况 (一)本公司为阜宁澳洋提供担保 1、担保方:江苏澳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被担保方:阜宁澳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3、被担保的债权的形成期间:自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止; 4、担保金额和方式: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担保合同为准,具体办理担保时与相关银行签订担保合同。 5、截至目前,本公司尚未签订担保合同,待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公司根据阜宁澳洋的实际借款情况在担保限额之内与相关债权人签署担保合同。 (二)本公司为玛纳斯澳洋提供担保 1、担保方:江苏澳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被担保方:玛纳斯澳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3、被担保的债权的形成期间:自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止; 4、担保金额和方式: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担保合同为准,具体办理担保时与相关银行签订担保合同。 5、截至目前,本公司尚未签订担保合同,待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公司根据玛纳斯澳洋的实际借款情况在担保限额之内与相关债权人签署担保合同。 (三)本公司为新澳特纤提供担保 1、担保方:江苏澳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被担保方:玛纳斯新澳特种纤维有限责任公司 3、被担保的债权的形成期间:自2011年12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止; 4、担保金额和方式: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具体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担保合同为准。 5、截至目前,本公司尚未签订担保合同,待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公司根据新澳特纤的实际借款情况在担保限额之内与交通银行等相关债权人签署担保合同。 (四)玛纳斯澳洋为新澳特纤提供担保 1、担保方:玛纳斯澳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被担保方:玛纳斯新澳特种纤维有限责任公司 3、被担保的债权的形成期间:自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止; 4、担保金额和方式: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具体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担保合同为准。 5、截至目前,玛纳斯澳洋尚未签订担保合同,待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和玛纳斯澳洋股东会批准后,玛纳斯澳洋根据新澳特纤的实际借款情况在担保限额之内与相关债权人签署担保合同。 四、董事会意见 (一)提供担保的原因 1、本公司为阜宁澳洋科技提供担保 阜宁澳洋是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97.06%的股权。阜宁澳洋具备13万吨的粘胶短纤生产能力。根据公司所在行业的实际情况及阜宁澳洋的实际经营情况和信用状况,为了满足阜宁澳洋的经营需要、合理利用财务杠杆作用,公司同意为阜宁澳洋提供担保。 经2011年2月16日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同意为阜宁澳洋自2011年2月1日至2012年1月31日期间内与银行发生的流动资金借款和其他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为保证期满后银行借款和授信的需要,公司为其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期间内的借款提供担保。 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已批准的担保尚有未履行完毕的实际担保余额,这些尚未履行完毕的担保余额合并计入本次审议的担保总额之内,即本次本公司为阜宁澳洋的担保总额60,000万元包括上述已审批但尚未履行完毕的担保余额,如这些已审批但尚未履行完毕的担保余额延续至2012年(本次被担保的债权的形成期间),则累计计入本次担保限额之内。 2、本公司为玛纳斯澳洋提供担保 玛纳斯澳洋是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51%的股权。玛纳斯澳洋具备6万吨/年的粘胶短纤,8万吨/年的棉浆粕的生产能力。根据公司所在行业的实际情况及玛纳斯澳洋的实际经营情况和信用状况,为了满足玛纳斯澳洋的经营需要、合理利用财务杠杆作用,公司同意为玛纳斯澳洋提供担保。 经2011年2月16日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同意为玛纳斯澳洋自2011年2月1日至2012年1月31日期间内与银行发生的流动资金借款和其他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根据玛纳斯澳洋的实际借贷情况,为保证期满后银行授信的需要,公司为其自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期间内的借款提供担保。 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已批准的担保尚有未履行完毕的实际担保余额,这些尚未履行完毕的担保余额合并计入本次审议的担保总额之内,即本次本公司为玛纳斯澳洋的担保总额20,000万元包括上述已审批但尚未履行完毕的担保余额,如这些已审批但尚未履行完毕的担保余额延续至2012年(本次被担保的债权的形成期间),则累计计入本次担保限额之内。 3、本公司为新澳特纤提供担保 新澳特纤是本公司的子公司,公司合并持有其80.4%的权益。新澳特纤具备5万吨/年的粘胶短纤生产能力。根据公司所在行业的实际情况及新澳特纤的实际经营情况和信用状况,为了满足新澳特纤的经营需要,公司同为新澳特纤提供担保。 本项担保,是根据新澳特纤的实际经营情况和相关银行的需要,由本公司为新澳特纤提供的担保。被担保的主债权形成期间自2011年12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止,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 4、玛纳斯澳洋为新澳特纤提供担保 新澳特纤和玛纳斯澳洋都是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项担保,是根据公司所在行业的实际情况及玛纳斯澳洋的实际资信状况,为了满足新澳特纤的经营需要、合理利用财务杠杆作用,由玛纳斯澳洋为新澳特纤提供的担保。本公司同意由玛纳斯澳洋为新澳特纤提供担保。 经2011年2月16日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同意由玛纳斯澳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为其自2011年2月1日至2012年1月31日期间内与银行发生的流动资金借款和其他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 在上述公司已批准的玛纳斯澳洋为新澳特纤提供的担保额度内,尚有未履行完毕的实际担保余额(不超过20,000万元),这些尚未履行完毕的担保余额合并计入本次审议的担保总额之内,即本次玛纳斯澳洋为新澳特纤的担保总额20,000万元包括上述已审批但尚未履行完毕的担保余额,如这些已审批但尚未履行完毕的担保余额延续至2012年(本次被担保的债权的形成期间),则累计计入本次担保限额之内。 (二)担保风险的评估 本次被担保的三家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三家公司信用良好、偿债能力良好,未发生逾期还款的情况。被担保的三家公司都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能有效地防范和控制担保风险。 (三)反担保情况 被担保的三家公司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未提供反担保。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担保发表如下意见: “1、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公司对外担保事项,是根据公司所在行业的实际情况及控股子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信用状况作出的,是为了满足公司的经营需要。” “2、公司提供担保的对象都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拥有绝对的控制力,能有效的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 “3、上述担保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以及《关于执行证监发[2005]120 号文有关问题的说明》等相关规定和本公司《对外担保制度》对于担保审批权限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根据上述规定将公司对外担保事项提交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五、截至信息披露日累计对外担保和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2011年10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全部为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其中为阜宁澳洋提供担保56,380万元、为玛纳斯澳洋提供担保13,250万元;公司控股子公司玛纳斯澳洋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9,766.50万元(按公司持有玛纳斯澳洋51%的股权比例计),全部为玛纳斯澳洋为新澳特纤提供的担保。 截至2011年10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累计对外担保余额合计79,396.50万元,占最近一期(2010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总资产的19.47%、净资产的59.54%。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六、备查文件 1、《江苏澳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江苏澳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 江苏澳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172 证券简称:澳洋科技 公告编号:2011-37 江苏澳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澳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定于2011年12月9日(星期五)14:00在张家港市澳洋国际大厦十一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为阜宁澳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2、《关于为玛纳斯澳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3、《关于为玛纳斯新澳特种纤维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4、《关于玛纳斯澳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为玛纳斯新澳特种纤维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上述议案的详细内容,刊登在同日《证券时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二、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为:2011年12月9日14:00开始。 2、股权登记日:2011年12月5日 3、会议地点:张家港市杨舍镇塘市澳洋国际大厦十一楼会议室 4、召集人:江苏澳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6、出席对象: (1)凡2011年12月5日下午3 时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可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自然人股东应本人亲自出席股东大会,本人不能出席的,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法定代表人不能出席的,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保荐机构等相关人员。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现场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登记时间:股权登记日的次日至股东大会召开前的正常工作时间。 3、登记地点:江苏省张家港市杨舍镇塘市镇中路018号,江苏澳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四、其他事项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会议地点:张家港市杨舍镇塘市澳洋国际大厦十一楼会议室 3、联系方式: 联系人:宋满元、丁光辉 电话:0512-58598699 传真:0512-58598552 地址:江苏省张家港市杨舍镇塘市镇中路018号 邮政编码:215618 七、备查文件 《江苏澳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澳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委 托 书 委托人: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有效日期: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江苏澳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投票指示代表本人(本公司)进行投票。
注: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方框内划“√”,做出投票指示。 2、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名(盖章) 2011年12月 日 证券代码:002172 证券简称:澳洋科技 公告编号: 2011-38 江苏澳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阜宁澳洋科技临时性停产的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1年10月27日,公司披露《关于阜宁澳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临时性停产的公告》,因阜宁澳洋新增废气循环利用项目——活性碳吸附回收CS2项目与现有生产线的衔接调试需要,阜宁澳洋的生产装置于11月1日起进行临时性停产,停产期间公司将对生产线进行全面检修维护,进一步改善设备运作。 目前,阜宁澳洋废气循环利用项目调试与设备检修维护工作已基本完成。但鉴于目前粘胶市场需求依旧低迷,导致产品销售不畅,粘胶短线价格也由11月初的18,500元左右下跌至17,000元左右,行业经营环境仍然较为严峻,公司决定推迟复产时间。 公司将根据市场的变化情况,适时调整经营计划,力争早日复产。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江苏澳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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