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11-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792 证券简称:盐湖股份 公告编号:2011-057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于2011年11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11人,实际参加董事11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申请贷款并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公司因对控股子公司青海盐湖镁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湖镁业”)提供财务资助而需向银团贷款139亿元,因盐湖镁业不具备大额银团贷款的主体,故公司申请贷款后用于向镁业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此次贷款并提供财务资助会同时提高公司资产负债率,若金属镁一体化项目不能按时建成投产会加重公司财务负担,同时,镁资源是公司的优势资源,金属镁一体化项目的实施可以带动氯、钠、煤、石灰石等多种资源综合开发,在盐湖地区构筑完整的循环经济产业链。项目建设符合科学发展观和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柴达木盆地循环经济产业发展规划和盐湖股份的发展战略;有利于进一步推进柴达木盆地盐湖资源的综合、有效利用,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加快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从盐湖镁业发展角度看金属镁一体化项目盈利前景较好,生产技术先进,项目具有较高的投资收益率,董事会认为盐湖镁业公司未来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盈利能力较强,对盐湖镁业提供财务资助风险是可控的。 董事会认为,对从可研报告看盐湖镁业公司未来应具备较强的偿还能力。 盐湖镁业公司需承担本公司因提供财务资助而进行贷款所产生的利息及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贷款利息、手续费、违约金等),不再另行收取资金占用费。 表决情况:11票同意 0票弃权 0票反对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详细内容详见2011年11月22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11票同意 0票弃权 0票反对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关于公司召开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11年12月14日(星期三)14:30在青海省西宁市胜利路19号盐湖大厦5楼502会议室召开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开形式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表决情况:11票同意 0票弃权 0票反对 表决结果:通过 上述议案1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792 证券简称:盐湖股份 公告编号:2011-058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四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次监事会于2011年11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公司监事9人,实际参会监事9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规的规定,会议审议了如下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申请贷款并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792 证券简称:盐湖股份 公告编号:2011-059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盐湖镁业提供财务资助是根据金属镁一体化项目建设施工进度逐期放款;另本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而产生的银行贷款利息及其他相关费用由盐湖镁业公司自行承担。 为满足金属镁一体化项目建设发展资金的需求,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青海盐湖镁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湖镁业公司”)向本公司借款人民币139亿元整。 金属镁一体化项目是采用电解法生产金属镁为核心,以钠利用为辅线,以平衡氯气保护环境为前提的循环经济产业链项目,金属镁一体化项目具体情况,详见原盐湖集团(股票代码:000578)2009年3月26日及2010年7月29日2011年3月8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一、财务资助概述 1、资助方式:以借款的方式进行财务资助 2、资助金额:人民币壹佰叁拾玖亿元整 3、借款费用:按照本公司取得贷款的银行利息及相关手续费收取,公司不再向盐湖镁业另行外收取资金占用费。 4、利息收取方式:按月收取利息 5、期限:自本公司借款之日起至收回全部款项止; 6、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于 2011年11月18日经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财务资助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7、盐湖镁业公司的其他股东已将股份质押给本公司。 8、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将同盐湖镁业公司签署协议。 二、接受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青海盐湖镁业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青海省格尔木市黄河路28号; 2、法定代表人:谢康民; 3、注册资本:注册资本人民币600,000万元; 4、股权结构表:
5、成立时间:2004年3月16日; 6、经营范围:金属镁、纯碱、氯化钙、聚氯乙烯、聚丙烯、镁系列产品的研究开发、销售; 7、主要财务指标:
8、盐湖镁业公司股东中没有人担任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 9、盐湖镁业公司其他股东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财务资助方是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接受财务资助方青海盐湖镁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同意对乙方为进行项目建设提供财务资助,提供财务资助的方式为:甲方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款,所借款项交由乙方进行项目建设,由乙方偿还借款本息。 甲方对本协议项下借款的使用享有知情权及监督权,乙方保证依法积极地配合甲方行使知情权及监督权。 乙方承诺按照诚实信用的原则将甲方所担保的借款全部用于项目建设,不得用于其他事务。乙方承诺将严格按照本协议以及甲方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借款合同之约定履行还本付息之义务。 本协议自甲方股东大会通过后生效。 四、风险控制及董事会意见 镁资源是公司的优势资源,金属镁一体化项目的实施可以带动氯、钠、煤、石灰石等多种资源综合开发,在盐湖地区构筑完整的循环经济产业链。项目建设符合科学发展观和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柴达木盆地循环经济产业发展规划和盐湖股份的发展战略;有利于进一步推进柴达木盆地盐湖资源的综合、有效利用,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加快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具有较好的行业前景。目前,盐湖镁业在建项目资产质量良好,董事会认为盐湖镁业公司未来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盈利能力较强,对盐湖镁业提供财务资助风险是可控的。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对其控股子公司盐湖镁业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是金属镁一体化项目建设的客观需要,此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6号——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向镁业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金额较大,存在一定的风险,但从盐湖镁业公司发展角度看金属镁一体化项目盈利前景较好,生产技术先进,项目具有较高的投资收益率,且金属镁项目所在地察尔汗盐湖拥有国内较大的镁资源矿床。我们认为本次财务资助风险是可控的,也是必要了,符合全体股东及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因此我们同意对青海盐湖镁业有限公司提供139亿元财务资助。 截至目前公司还没有对外提供过财务资助。 特此公告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792 证券简称:盐湖股份 公告编号:2011-060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1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是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有关事项经公司五届二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于2011年12月14日(星期三)下午14:30召开; (2)网络投票时间:2011年12月13日(星期二)至2011年12月14日(星期三);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1年12月14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1年12月13日15:00至2011年12月14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截至2011年12月9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与召开日相距不超过7个交易日)。 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附后),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召开地点:青海西宁市胜利路19号盐湖大厦5楼502会议室。 8、参加会议的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股东账户同时存在现场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网络投票三种方式之两种及两种以上的,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对于某项总议案下存在多项分议案的表决,如股东已对总议案投票,则对分议案无论是否投票以及是何种表决意见,均按照对总议案的表决意见确认表决结果;如股东仅对某项或多项分议案投票,对未投票的分议案视为弃权,但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不影响对部分分议案的投票结果。 二、会议审议事项 1、会议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有1项,该等议案已经公司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二。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被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一)、委托人身份证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方式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未在登记时间办理登记手续的股东也可以参加股东大会。 2、登记时间:2011年12月12日8:30~11:30,下午14:30~17:00。 3、登记地点: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说明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792。 2、投票简称:“盐湖投票”。 3、投票时间:2011年12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盐湖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4)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1年12月13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1年12月14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公司可以写明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它事项 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联系电话:0979-8448031、8448123 传 真:0979-8434445、8434104 联 系 人:段女士、杨女士 六、备查文件 1、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附件一: 股东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如代理人不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的,股东应当在本委托书中注明对每一议案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票的具体指示)。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股东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数: 委托人股票账户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授权委托书有限期: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股东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样本自制有效) 附件二: 关于公司申请贷款并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各位股东: 青海盐湖镁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湖镁业”)是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60亿,其中本公司持股89.3766%,其它股东持股合计为10.6234%,盐湖镁业公司其他股东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盐湖镁业金属镁一体化项目建设是由盐湖镁业公司负责实施。2011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的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增资青海盐湖镁业有限公司的议案》,通过对盐湖镁业公司增资,其资产实力有较大提升,但盐湖镁业要承建一个投资198亿元的建设项目,还需约139亿元的资金缺口需要通过银行贷款解决,由于盐湖镁业不具备大额贷款主体应具备的条件,根据银团贷款要求,须由本公司作为银团贷款的主体进行信用贷款。 为进一步加快“金属镁一体化产业项目”进程,按照银团要求由本公司与银团签订139亿元的银团贷款协议,将全部用于对盐湖镁业提供财务资助,并按照金属镁一体化项目建设施工进度向银团逐期申请放款进度。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2011年6月29日发布的《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6号(见附件二)》——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中第六条的规定,因盐湖镁业公司其他股东确实不能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其在盐湖镁业的股份已经向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 盐湖镁业公司需承担本公司因提供财务资助而进行贷款所产生的利息及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贷款利息、手续费、违约金等),本公司不再向盐湖镁业另行收取资金占用费。 请审议。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本版导读: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