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多媒体数字报

2011年11月24日 按日期查找: < 上一期 下一期 >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证券代码:000887 证券简称:中鼎股份 公告编号:2011-62证券代码:125887 证券简称:中鼎转债TitlePh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本公司股份的公告

2011-11-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近日接到实际控制人夏鼎湖先生通知,夏鼎湖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首次增持了部分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增持人:实际控制人夏鼎湖先生。

  控股股东安徽中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鼎集团")持有公司56.87%的股份,夏鼎湖先生持有中鼎集团53.74%的股份,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2、增持目的及计划:夏鼎湖先生基于对本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计划在未来12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市场情况,增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1%的股份(含此次已增持股份在内)。

  3、增持方式:根据市场情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集中竞价的方式进行。

  4、增持股份数量及比例:2011年11月23日,夏鼎湖先生以其本人账户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买入本公司18.64万股份,平均成交价格10.73元/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595,777,190股的0.03%。

  5、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本次增持的股份将按有关规定进行锁定。

  6、有关后续增持事项的说明:夏鼎湖先生拟自首笔增持事实发生之日(2011年11月23日)起12个月内,将视情况再决定是否增持公司股份,但增持公司股份总额不超过公司总股份的1%,未设定其他实施条件。

  7、其它说明:实际控制人夏鼎湖先生承诺,在增持后的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本公司将继续关注实际控制人夏鼎湖先生增持本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作出公告。

  特此公告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11月24日

   第A001版:头 版(今日52版)
   第A002版:要 闻
   第A003版:评 论
   第A004版:环 球
   第A005版:机 构
   第A006版:基 金
   第A007版:信息披露
   第A008版:信息披露
   第B001版:B叠头版:公 司
   第B002版:公 司
   第B003版:信息披露
   第B004版:综 合
   第C001版:C叠头版:市 场
   第C002版:动 向
   第C003版:期 货
   第C004版:个 股
   第C005版:数 据
   第C006版:行 情
   第C007版:行 情
   第C008版:信息披露
   第D001版:D叠头版:信息披露
   第D002版:信息披露
   第D003版:信息披露
   第D004版:信息披露
   第D005版:信息披露
   第D006版:信息披露
   第D007版:信息披露
   第D008版:信息披露
   第D009版:信息披露
   第D010版:信息披露
   第D011版:信息披露
   第D012版:信息披露
   第D013版:信息披露
   第D014版:信息披露
   第D015版:信息披露
   第D016版:信息披露
   第D017版:信息披露
   第D018版:信息披露
   第D019版:信息披露
   第D020版:信息披露
   第D021版:信息披露
   第D022版:信息披露
   第D023版:信息披露
   第D024版:信息披露
   第D025版:信息披露
   第D026版:信息披露
   第D027版:信息披露
   第D028版:信息披露
   第D029版:信息披露
   第D030版:信息披露
   第D031版:信息披露
   第D032版: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