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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天马精细化学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11-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453 证券简称:天马精化 编号:2011-054

  苏州天马精细化学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苏州天马精细化学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11年11月10日以传真、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1年11月23日在苏州高新区浒青路122号公司办公大楼二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徐仁华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参加会议董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第五条进行修订,并在相关行政机关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第五条修改前:公司住所: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花苑东路199-1号 邮政编码:215101

  第五条修改后:公司住所:苏州高新区浒青路122号 邮政编码:215151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决定2011年12月12日9:30召开公司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第一项议案,股东大会通知内容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特此公告!

  苏州天马精细化学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453 证券简称:天马精化 编号:2011-055

  苏州天马精细化学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1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苏州天马精细化学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名称: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苏州天马精细化学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时间:2011年12月12日上午9:30

  4、会议地点:苏州高新区浒青路122号公司办公大楼二楼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11年12月6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2011年12月6日下午3 时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可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委托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员。

  8、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在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的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11-054号《天马精化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11年12月7-8日(周三、周四)(9:00—11:00、14:00—16:00)。

  3、登记地点:苏州高新区浒青路122号公司办公大楼二楼会议室。

  四、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陆炜、贾国华

  电 话:0512-66571019

  传 真:0512-66571020

  联系地址:苏州高新区浒青路122号公司办公大楼二楼会议室

  邮 编:215151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通知!

  苏州天马精细化学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苏州天马精细化学品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并按以下投票指示代表本人(本公司)进行投票。

  ■

  1、委托人可在“同意”、“弃权”、“反对”方框内填入不超过其所持有股数,做出投票指示;

  2、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注:1、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有效;2、委托人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证券代码:002453 证券简称:天马精化 编号:2011-056

  苏州天马精细化学品股份有限公司

  澄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传闻情况

  2011年11月14日起,《股吧》、《金陵晚报》等媒体出现关于“天马工厂按市区两级环保局勒令停产整顿”的传言,称天马精化“因扰民现象,被市区两级部门勒令无限期停产”。

  二、澄清说明

  经核实,本公司针对上述传闻事项说明如下:

  以上传闻与事实情况有所偏差。天马精化浒关工厂二期工程是IPO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主要用于医药中间体等产品的扩产建设。为了进行FDA、GMP认证准备,从2011年二季度开始,浒关工厂处于有步骤的停产改造过程中。2011年10月中旬,公司按既定计划开始实施本次废水处理系统的尾气吸收装置升级改造工作,因此改造期间已全部实施停产。

  为了保障施工人员人身安全,对该生化系统的曝气(充氧)装置暂时停止运行,由于好氧生化处理在缺氧状态下重新启动曝气(充氧)装置,会产生一定的异味,因而导致周边居民的投诉。异味来源于污水处理设施中生物降解产生的气味,而非生产车间的废气泄露或排放,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

  公司废水处理系统的尾气吸收装置升级改造工作主要包括“曝气系统加盖收集尾气”(工期约15天)以及“蓄热式废气焚烧”(工期约25天)工艺,此次升级改造是在江苏省环境保护科学院专家指导下完成的,改造完成后能消除气味扰民现象的发生。配合本次废水处理系统改造,车间正好进行为期约一个月的停产检修,待废水处理系统改造作业结束,请属地环保部门对改造后的污水处理尾气吸收效果,经部分车间负产调试验证后,车间将逐步恢复生产。

  三、其他说明

  1.天马精化为接受FDA、GMP认证而进行改造,浒关工厂的停产是根据公司既定改造方案有步骤实施的,公司将继续按原定对生产车间及废水处理系统的改造方案进行升级改造,在完成负产调试验证后恢复生产;

  2.从今年上半年开始,公司为了应对浒关工厂停产检修及废水处理系统改造工作,通过委外生产、贸易采购以及全资收购南通市纳百园化工有限公司以及控股山东天安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从事生产等方式,消减产品产能不足的矛盾,浒关工厂暂时停产对公司经营不会产生重大的经营影响;

  3.天马精化自2005年起立项、规划、设计、施工到投入生产均严格按照国家及当地政府相关规定执行。周边居民小区自2008年开始规划建设,基于当地规划及已考虑化工集中区所在地理位置对其影响的情况,周边居民小区与化工集中区之间的距离要求及环境标准是符合各项条件的;

  4.公司在总结过去环境保护提升方案的基础上,已在与江苏省环科院签订二期环境保护提升方案,用于提高现有及未来环保设施的运行能力,这也能符合国外FDA、国内GMP认证的要求。

  四、必要的提示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以上情况特向公司投资者予以说明。

  特此公告!

  苏州天马精细化学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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