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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11-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543 证券简称:皖能电力 公告编号:2011-39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六届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于2011年11月2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8人(含独立董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8人。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提名张飞飞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原董事、董事长白泰平先生因退休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董事长职务,根据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推荐,经会议审议并一致同意,提名张飞飞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张飞飞先生简历附后)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张飞飞先生具备董事任职资格,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聘任倪鹏先生任公司总工程师的议案 根据公司总经理施大福先生提名,董事会决定聘任倪鹏先生任公司总工程师,聘期自聘任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倪鹏先生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共同出资设立铜陵皖能鑫港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为缓解皖能铜陵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皖能铜陵公司”)煤炭运输压力,保证该公司百万机组的生产安全,经董事会研究,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皖能铜陵公司与控股股东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安徽电力燃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电燃公司”)及铜陵港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港务公司”)共同出资设立铜陵皖能鑫港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该公司注册资本金拟为3000万元。其中:皖能铜陵公司拟以现金出资1200万元,持有40%的股份;电燃公司拟以现金出资1200万元,持有40%的股份;港务公司拟以现金出资600万元,持有20%的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共同出资设立铜陵皖能鑫港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1-41)) 董事会授权经营班子签署投资协议等相关文件,并办理设立铜陵皖能鑫港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手续。 由于皖能集团为本公司及电燃料公司的控股股东,本次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汤大举、张海平、吴优福、邱先浩、朱昭明对该议案回避表决;独立董事许昌明、阮应国、程光杰同意该项议案。 此次投资金额(关联交易金额)为1200万元,在《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规定的公司董事会审批范围以内,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为: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召开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定于2011年12月12日上午9:00在能源大厦三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关于选举张飞飞先生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1-42))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附: 张飞飞先生简历如下: 张飞飞,男,1959年5月出生,研究生学历。现任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历任巢湖市委副书记,巢湖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党组书记,巢湖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巢湖市人民政府市长、党组书记。张飞飞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 0 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或惩戒。 倪鹏先生简历如下: 倪鹏,男,1963年12月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现任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部主任。历任铜陵发电厂副厂长、厂长,皖能铜陵发电有限公司总经理。倪鹏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 0 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或惩戒。
证券代码:000543 证券简称:皖能电力 公告编号:2011-40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六届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于2011年11月2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共同出资设立铜陵皖能鑫港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为缓解皖能铜陵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皖能铜陵公司”)煤炭运输压力,保证该公司百万机组的生产安全,经监事会研究,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皖能铜陵公司与控股股东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安徽电力燃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电燃公司”)及铜陵港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港务公司”)共同出资设立铜陵皖能鑫港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该公司注册资本金拟为3000万元。其中:皖能铜陵公司拟以现金出资1200万元,持有40%的股份;电燃公司拟以现金出资1200万元,持有40%的股份;港务公司拟以现金出资600万元,持有20%的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共同出资设立铜陵皖能鑫港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告》(公共编号:2011-41))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股票代码:000543 股票简称:皖能电力 公告编号:2011-41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共同出资设立铜陵皖能鑫港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皖能铜陵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皖能铜陵公司”)与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皖能集团”)下属控股子公司安徽电力燃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电燃公司”)及铜陵港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港务公司”)签署了《铜陵皖能鑫港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协议书》,拟共同出资设立铜陵皖能鑫港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铜陵皖能鑫港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鑫港物流公司”)注册资本金为3000万元。其中:皖能铜陵公司拟以现金出资1200万元,持有40%的股份;电燃公司拟以现金出资1200万元,持有40%的股份;港务公司拟以现金出资600万元,持有20%的股份。鑫港物流公司主要为皖能铜陵公司提供煤炭运输服务。 由于皖能集团同时为本公司及电燃公司的控股股东,本次共同投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规定,此次投资金额(关联交易金额)在公司董事会审批范围以内,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本公司董事会六届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共同投资设立铜陵皖能鑫港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的协议》,公司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全票通过该项议案。 二、关联方介绍 名称:安徽电力燃料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白泰平 注册资本金:1.2亿元 注册地址:合肥市包河区马鞍山路76号能源大厦六层 主营业务:许可经营项目:煤炭销售;一般经营项目:重油、机械、电子设备及产品、金属材料、建材销售,电工器材及技术服务,自动化工程设计、安装,设备租赁,仓储。 截止2010年末,公司总资产50,548万元,净资产19,942万元,2010年实现净利润3,498万元。 港务公司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依据《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经三方协商,同意共同出资设立鑫港物流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金为3000万元。其中:皖能铜陵公司拟以现金出资1200万元,持有40%的股份;电燃公司拟以现金出资1200万元,持有40%的股份;港务公司拟以现金出资600万元,持有20%的股份。 四、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出资设立鑫港物流公司,有利于缓解皖能铜陵公司煤炭运输压力,保证皖能铜陵公司百万机组的生产安全。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关于公司共同出资设立铜陵皖能鑫港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为缓解皖能铜陵公司煤炭运输压力,保证皖能铜陵公司百万机组的生产安全。不存在损害股东权益的行为,亦未有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六届二十次在审议表决此项关联交易议案时,出席会议的全部董事在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和听取汇报的基础上,审议了本次关联交易议案。与此有关的关联董事都遵守了回避的原则,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赞成通过了该项关联交易议案,未发现董事会及关联董事存在违反诚信原则的现象。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审议、表决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同意该项议案。 六、审议程序 1、董事会和监事会表决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六届二十次会议和监事会六届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公司共同出资设立铜陵皖能鑫港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在审议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监事在审议该议案时分别回避了表决,其余董事和监事全票通过该项议案。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规定,此次投资金额(关联交易金额)在公司董事会审批范围以内,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七、备查文件 1、董事会六届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2、监事会六届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共同出资设立铜陵皖能鑫港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543 证券简称:皖能电力 公告编号:2011-42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经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决定召开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2011年12月12日(星期一)上午 9:00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4、出席对象: (1) 截止2011年12月6日下午交易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5、会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马鞍山路 76 号能源大厦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选举张飞飞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以上决议内容请见本公司2011年11月25日《证券时报》、深交所指定网站 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公司董事会六届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1年12月7日至9日工作时间。 2、登记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马鞍山路 76 号能源大厦九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办法:法人股股东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持股证明及受托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帐户卡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帐户卡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四、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联系人: 方慧娟 3、联系电话:0551-2225811 传真:0551-2225800 4、董事会办公室地址:合肥市马鞍山路 76 号能源大厦九楼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230011 五、备查文件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及其相关文件。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 备注: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中用“√”明确授意受托人投票;本授权委托书打印和复印均有效。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帐户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生效日期: 年 月 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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