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泰亚鞋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11-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517 证券简称:泰亚股份 公告编号:TY-2011-045 泰亚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会计估计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原因 随着公司销售规模的逐步扩大,向各客户销售政策也趋于多样化,为了更加真实、合理、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本着谨慎经营、有效防范资产损失风险的原则,提供与公司实际欠款情况更相符的会计信息,拟决定自2011年12月1日起,变更坏账准备会计估计,依据应收款项信用风险更恰当地计提坏账准备。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估计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2)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应收款项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3)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估计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2)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应收款项
A: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B: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3)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二、 本次会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该项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因本次变更调减2011年度净利润3,968,395.42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968,395.42元,不会直接导致公司的盈利性质发生变化。 2、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提供客观、真实和公允的财务会计信息,体现稳健、谨慎性原则。 三、 董事会关于会计估计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鉴于目前销售规模的扩大及向客户销售政策的变化等情况,为了使投资者真实、准确地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公司对坏账准备会计估计进行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真实、合理、完整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体现稳健、谨慎性原则,上述会计估计的变更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后续规定。 四、 审批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3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了该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专项意见。 五、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销售规模的逐步扩大,向客户的销售政策也发生了变化,鉴于上述情况,公司本次对坏账准备会计估计进行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符合公司应收款项的实际情况和风险状况,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真实、合理、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审议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六、 监事会专项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销售规模的扩大及向客户的销售政策的多样化,为了使投资者真实、准确地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公司对坏账准备会计估计进行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能够更真实、合理、完整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审议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上述会计估计的变更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后续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泰亚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1月25日 证券代码:002517 证券简称:泰亚股份 公告编号:TY-2011-046 泰亚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副总经理丁建平先生因调任子公司安庆泰亚鞋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负责筹建工作,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公司副总经理苏金定先生因调任子公司福建泰丰鞋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负责筹建工作,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决定聘任刘柏强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主管公司生产工作;聘任朱紫阳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主管公司销售工作。 特此公告。 泰亚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1月25日 证券代码:002517 证券简称:泰亚股份 公告编号:TY-2011-047 泰亚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泰亚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11月19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当面送达等方式发出,并于2011年11月24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林祥加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内审部经理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书面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披露的《泰亚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TY-2011-045)。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之一:调整苏金定先生副总经理岗位》。 同意公司副总经理苏金定先生调任子公司福建泰丰鞋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负责筹建工作,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三、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之二:调整丁建平先生副总经理岗位》。 同意公司副总经理丁建平先生调任子公司安庆泰亚鞋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负责筹建工作,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四、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之一:聘任刘柏强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同意聘任刘柏强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主管公司生产工作。 五、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之二:聘任朱紫阳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同意聘任朱紫阳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主管公司销售工作。 以上第二、三、四、五关于高级管理人员的调整及聘任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披露的《泰亚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TY-2011-046)。 公司独立董事就议案四、五进行了审议并形成如下意见: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聘任的人员任职资格、教育背景、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以及目前的身体状况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管人员的情况,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同意聘任刘柏强先生、朱紫阳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刘柏强先生、朱紫阳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六、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制度的议案》。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泰亚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制度》。 七、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泰亚鞋业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八、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泰亚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1月25日 附件: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朱紫阳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0年8月出生,专科学历,共产党党员,2002年5月至2007年3月在晋江市泰亚鞋业发展有限公司销售部门任职,2007年3月至今在公司任销售经理,对外无兼职情况。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2、刘柏强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年7月出生,高中学历,共产党党员,2004年至今,在公司生产部门任TPU厂厂长、生产经理,对外无兼职情况。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517 证券简称:泰亚股份 公告编号:TY-2011-048 泰亚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泰亚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11月19日以当面送达的方式发出,并于2011年11月24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祥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书面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并发表如下意见:鉴于公司销售规模的扩大及向客户的销售政策的多样化,为了使投资者真实、准确地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公司对坏账准备会计估计进行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能够更真实、合理、完整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审议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上述会计估计的变更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后续规定。 二、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泰亚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1年11月25日 本版导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