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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办分开才能根治高药价

2011-11-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吴中珞

  药价畸高一直为社会各界所诟病。对于其成因,不少人认为中间环节过多是关键所在,近日央视关于一些常用药品从出厂到医院中间利润超过500%、最高达到6500%以上的报道更令人认为中间环节过多是药价畸高的罪魁祸首。

  然而,从基本的经济学原理来看,商品的最终售价是取决于供求关系和该产品市场结构和竞争程度,而非中间环节。如果所谓的“中间环节过多导致药价畸高”的立论和逻辑成立,商人获利岂非通过简单的层层加价转手即可实现?

  上世纪六七十年代,药品流通由国有四级批发网络即医药公司专营垄断,从而实际上掌握着药品的定价权。再加上当时的制药厂都是国企,产品多为普药,价格低廉,所以尽管当时的医院药品也实行批零加价,但并没有出现明显的药价过高的现象。而在目前的药品生产销售体制中,公立医院无疑处于关键地位。据统计,2009年公立医院药品销售额占70%,药店销售仅占27%,亦即药品最终的消费取决于占市场份额70%的公立医院,以及公立医院医生手上开处方的那支笔。

  通过三十年来的经济改革,群众的生活水平得到很大提高,对医疗卫生服务的需求也急剧扩大,但与之对应的供给却增长不多。统计数据显示,1980-2007年期间,卫生总费用增长了77倍,个人卫生开支增长了167倍,而同期医院数只增加了100.48%,总床位数和医生也只分别增加了69.43%、74.55%。

  在此医疗服务供需失衡和公立医院垄断药品零售的背景下,上世纪90年代之前为业内所默守的药品零售价格固定加成率,即西药和中成药在购进价的基础上增加15%,中草药加成率为30%的规则被突破。根据国家发改委的调查,全国医院药品加成平均达45%,公立医院也因此陷入以药养医的利益漩涡而不能自拔。相关数据显示,在中国,不管是卫生部所属医院、省属医院还是县属医院,在医疗服务的总开支中,药品占比基本都在40%-50%之间;而在美国,其相应的比重为10%-12%,欧洲和亚洲一些国家则都不超过20%。

  不过,尽管存在上述严重的医疗服务供求失衡和为社会各界广泛诟病的医药不分基础上的以药养医体制和药价畸高,多年来此种状况却一直得不到切实解决。究其根本,在于目前管办不分的医疗卫生体制。

  正因为此,十七大报告确立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的医改原则,今年2月底,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2011年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安排》再次强调管办分开,并明确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人不得兼任公立医院领导职务”。所谓“管办分开”,“管”是指对行业的监督、管理的行政职能,“办”是举办的职能,包括所有和经营管理,“管办分开”即是将这两个职能分开。

  此前,国家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一直有中国医院“总院长”之称,或中国“公立医院集团”董事长兼总经理,其根由即在于很多公立知名医院院长、各地最大的医院院长由对应的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领导兼任。卫生行政部门集卫生政策制定、行业监管和医疗机构管理职能于一身,既是行业的监管者,又是公立医院的“总院长”,形成集裁判和运动员于一身的体制。

  在这种体制下,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与其下辖的公立医院当然就形成了一致的利益关系,公立医院依附于卫生行政部门,而卫生行政部门为保证其下属公立医院在市场竞争中的主导地位和利益,往往会采取限制其他市场主体进入等行政方式干扰市场的有效运行,更遑论对药价畸高、过度医疗等的不作为。而目前国家的医改举措,很大程度上可以说是“药改”,药品方面的举措通常是声势浩大,比如最近发改委对药品生产企业实施的一些举措,而对医院的改革则是雷声不大雨点亦小。

  对此,国务院医改办负责人近日在接受央视采访时其实亦有坦承。他表示医改牵涉到很多方面的利益,包括政府的利益和人民群众的利益,医院的利益和医生的利益,药品生产企业的利益和药品流通企业的利益;同时指出医改要在公立医院改革上有突破,医院问题的根源在政府,破除以药养医首先不是改公立医院,而是政府自身。因此,根治药价畸高的根本举措,还是要在管办分开的基础上,对医疗体制进行全面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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