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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89 证券简称:宇顺电子 编号:2011-060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1-11-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1年11月24日(星期四)下午2: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中区麻雀岭工业区M-6栋二层一区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魏连速先生主持。 6、公司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7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3884020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2.8438%,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7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3354319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5.637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0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529700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2068%。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代表经过认真审议,经合并统计现场和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3884020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1)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 表决结果:3884020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2)本次发行股票数量 表决结果:3884020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3)发行方式及时间 表决结果:3884020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4)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3884020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5)股票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表决结果:3884020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6)限售期 表决结果:3884020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7)募集资金投向 表决结果:3884020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8)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表决结果:3884020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9)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3884020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10)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 表决结果:3884020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3、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884020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4、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884020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5、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3884020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6、审议并通过《关于与湖北省赤壁市人民政府签订<电子玻璃产业化基地项目投资协议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3884020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7、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884020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8、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3884020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9、审议并通过《关于将中小尺寸TFT-LCD模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3884020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10、《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表决结果:3884020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11、《关于申请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综合授信额度变更为1亿元的议案》。 表决结果:3884020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12、《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3884020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本次独立董事变更,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四、律师出具的见证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见证意见如下: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符合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会议形成的《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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