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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11-11-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市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兴业证券 股票代码:601377 信息披露义务人: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69号天骜大厦14层 通讯地址:福州市湖东路268号证券大厦13层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增加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 2011年11月23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1、注册地:福州市湖东路169号天骜大厦14层 2、法定代表人:翁若同 3、注册资本:壹佰亿圆 4、营业执照注册号码:350000100028716 5、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68753848-X 6、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7、主要经营范围:对电力、燃气、水的生产和供应、铁路运输等行业或项目的投资、开发;对银行、证券、信托、担保、创业投资以及省政府确定的省内重点产业等行业的投资;资产管理。(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8、经营期限:2009年4月27日至2059年4月26日 9、税务登记证号码:35010268753848X 10、股东情况: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1、通讯地址:福州市湖东路268号证券大厦13层 12、邮政编码:350003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止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孙公司合计持有在港交所上市的闽信集团有限公司(00222.HK)46.93%股权。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无偿划转股份的目的 本次福建投资转让兴业证券股份,系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部分省属企业整合重组方案的批复》(闽政文〔2008〕328号)及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部分省属企业整合重组的通知》(闽国资企改〔2008〕149号)的精神,将福建投资开发总公司与福建投资企业集团公司、福建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公司合并重组设立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由福建投资集团承继福建投资、福建投资开发总公司、福建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所持兴业证券股份。福建投资集团承诺:成为兴业证券股东后,自持股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本次所受让的兴业证券股份(因兴业证券合并、分立、重组、风险处置等特殊原因,所持股份经证监会批准发生转让或者变更的除外)。 二、未来12 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将根据市场情况可能继续增加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股份无偿划转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股份无偿划转前,福建投资集团全资子公司福建省华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兴业证券249.5821万股,孙公司福建省投资担保公司持有兴业证券4966.1737万股。 二、股份无偿划转协议主要内容 福建投资集团与福建投资、福建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福建投资开发总公司签订的《股份无偿划转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福建投资、福建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及福建投资开发总公司将分别所持的 164,265,746股、17,827,290股、5,348,187股转由福建投资集团持有。 三、本次无偿划转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一)本次所受让股份权利限制说明 根据福建投资在兴业证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做出的承诺: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慎监管的有关要求,证券公司在申请IPO上市监管意见书前三年内发生增资扩股和股权转让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增持的,承诺自持股日起60个月内不转让,其他新增持公司股份的股东承诺自持股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 由于本次权益变动为国有股份无偿划转,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行政许可审核工作指引第10号》的有关规定,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同意,可不受持股期限的限制;但入股股东应符合持股期限的限制规定,本次股份无偿划转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二)拟划转的股份是否存在被限制转让的情况说明 上述股份无偿划转中涉及的兴业证券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等行政、司法强制措施等使该部股份存在权利瑕疵的情况。 四、本次股份无偿划转尚需批准部门的名称及批准进展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尚需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审批同意。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兴业证券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自本报告签署日之前6个月,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曾有过买卖兴业证券股份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法定代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署日期:2011年11月23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三、出让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出让方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五、福建投资集团与福建投资签订的《股份无偿划转协议》。 六、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等7户上市公司国有股东所持股份划转有关问题的批复。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署日期: 2011 年11月23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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