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关于罗特克斯有限公司全面要约收购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流通股股票之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2011-11-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特别提示:罗特克斯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罗特克斯有限公司(Rotary Vortex Limited)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告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1820号),罗特克斯有限公司(以下称“罗特克斯”)于2011年11月18日公告了《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并宣布自2011年11月21日起向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双汇发展”或“上市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发出全面收购要约。本次要约具体内容如下: 一、要约收购基本情况
二、要约收购目的 为进一步保障重大资产重组后双汇发展持续快速发展,双汇发展的股东通过境外股权变更,理顺股权结构,使公司股权架构更加清晰。本次境外股权变更导致兴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兴泰集团”)成为双汇发展的实际控制人,高盛集团与鼎晖投资不再通过罗特克斯对双汇发展进行共同控制。由于双汇发展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触发了兴泰集团对双汇发展的全面要约收购义务。 为保护公众投资者利益,双汇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称“双汇国际”)、万隆先生将作为兴泰集团的一致行动人与兴泰集团共同授权双汇国际间接拥有的全资子公司罗特克斯向除双汇集团、罗特克斯和万隆先生之外的双汇发展其他全体股东发出溢价全面收购要约。 本次要约收购不以终止双汇发展上市地位为目的。 三、要约收购期限 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共计30个自然日:自2011年11月21日至2011年12月20日。 四、操作流程 1、流通股股东应在有效期的每个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内通过其股份托管的证券公司营业部办理要约收购中相关股份预受、撤回预受要约事宜,证券公司营业部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办理有关申报手续。罗特克斯已委托中信证券办理要约收购中相关股份的结算、过户登记事宜。 2、流通股股东申报过程中须关注下列要素内容(预受要约)
*撤回预受要约申报类型为撤回预受要约。 五、预受要约情况 截至2011年11月23日15:00(自要约期开始第3个交易日),尚无流通股股东申报预受要约。 六、本次要约收购详细信息 投资者如欲了解本次要约收购的详细信息,请查阅:刊载于2011年11月18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 本次公告为要约收购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罗特克斯有限公司 2011年11月24日 本版导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