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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11-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1-82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无增加或修改提案的情况,三项议案均获通过。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1年11月24日

2.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11年11月24日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1年11月23日15:00至2011年11月24日15:00。

3.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天津泰达环保有限公司二楼报告厅(天津市津南区双港开发区东侧)

4. 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5.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 主持人:董事长张军先生

7.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 总体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人共1,469人,代表股份616,767,5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7985%。

2. 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此次会议的股东和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5人,代表股份数量为497,966,13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7473%。

3. 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代理人)共1,464人,代表股份118,801,46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0512%。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会议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议案一和议案二涉及的事项系重大关联交易,因此控股股东天津泰达集团有限公司对该两项议案回避表决。

大会经过充分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1. 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天津泰达园林建设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同意反对弃权
股份数所占比例股份数所占比例股份数所占比例
所有参与表决股份60,516,12650.86%53,621,28245.07%4,838,4144.07%
现场参与表决股份41,8000.04%0.00%132,5590.11%
网络投票表决股份60,474,32650.83%53,621,28245.07%4,705,8553.96%

2. 关于增资渤海证券并认购其他股东放弃增资份额的议案

 同意反对弃权
股份数所占比例股份数所占比例股份数所占比例
所有参与表决股份104,445,30687.79%6,941,3885.83%7,589,1286.38%
现场参与表决股份90,5200.08%0.00%83,8390.07%
网络投票表决股份104,354,78687.71%6,941,3885.83%7,505,2896.31%

3. 关于选举陈敏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反对弃权
股份数所占比例股份数所占比例股份数所占比例
所有参与表决股份564,253,80691.49%29,087,8814.72%23,425,9113.80%
现场参与表决股份497,966,13580.74%0.00%0.00%
网络投票表决股份66,287,67110.75%29,087,8814.72%23,425,9113.80%

4. 参会前十大股东表决情况

名称天津泰达集团

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易方达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辽宁粮油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融通深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中国建设银行—工银瑞信精选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国民生银行—银华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中国农业银行—深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所持股数(股)497,791,77615,915,28412,000,00011,046,8825,999,8615,593,1915,098,9132,875,4412,267,1562,191,794
1.00回避同意同意同意同意同意同意3,442,141股;反对1,429,192股;未投227,580股反对467,800股;未投2,407,641股同意反对320,000股;未投1,871,794股
2.00回避同意同意同意同意同意同意4,871,333股;未投227,580股同意69,500股;反对398,300股;未投2,407,641股同意同意320,000股;未投1,871,794股
3.00同意同意同意同意同意同意同意3,442,141股;弃权1,429,192股;未投227,580股反对467,800股;未投2,407,641股同意同意320,000股;未投1,871,794股

根据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三项议案均获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2. 律师姓名:李兆存女士、贺维先生

3. 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股 东 大 会

2011年11月25日

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1-83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于2011年11月21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向董事、独立董事发出通知,本次会议于2011年11月24日在天津泰达环保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亲自出席会议的董事有张军先生、吴树桐先生、马恩彤女士、李萌先生、谢剑琳女士、陈敏女士、缐恒琦先生和肖红叶先生共八人。马军先生因公无法出席,在充分知晓会议议题的前提下,委托李萌先生代为表决。应表决董事九人,实际行使表决权九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张军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经董事长提名,陈敏女士任提名委员会委员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董事长提名陈敏女士任提名委员会委员。

二、经董事长提名,陈敏女士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董事长提名陈敏女士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三、经董事长提名,陈敏女士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董事长提名陈敏女士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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