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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39 证券简称:新都化工 公告编号:2011-062 成都市新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011-11-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新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11月20日以直接送达或传真方式发出,并于2011年11月2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进行了表决。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名,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了如下两项议案: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自本制度实施之日起作废。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应城市新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议案》。 根据新都化工2011年2月28日召开的2011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第12项《关于对应城市新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告内容详见2011年3月1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具体制订募投项目和超募项目建设的后续增资计划和办理增资相关事宜。目前根据募投项目"年产60万吨硝基复合肥、10万吨硝酸钠及亚硝酸钠项目"的建设进度,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同意对应城市新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再次增资10,000万元,其中2,500万元增加应城化工注册资本,7,500万元作为资本公积,应城化工注册资本增加至27,500万元。增资资金专项用于募投项目建设,并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成都市新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1月23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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