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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融业务扩军 75家券商今起可提申请 2011-11-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郑晓波
证券时报记者 郑晓波 中国证券业协会和沪深证券交易所日前相继出台了融资融券业务由试点转为常规业务的相关配套文件,今日是上述配套文件实施的首个工作日,这意味着尚未获得该项业务的75家证券公司今起可正式启动融资融券业务的申请工作。 上周五,中国证券业协会正式发布了修改后的《融资融券合同必备条款》和《融资融券交易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沪深证券交易所也相应修改了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并对融资融券证券标的范围进行了调整。 “目前符合条件,但尚未获得融资融券业务的证券公司有75家。这75家证券公司从28日开始就可以正式启动这项业务的申请工作。”中国证券业协会有关负责人对证券时报记者表示,预计上述75家证券公司都会去交易所排队进行融资融券相关系统的测试工作。 该负责人进一步表示,通过交易所的测试后,申请融资融券业务的证券公司还需要通过证券业协会的融资融券业务实施方案专业评价。证券公司只有获得协会的专业评价,才能最后向监管部门申请融资融券业务。这位负责人透露,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实施方案专业评价工作规程将于今日向各证券公司发布。 经国务院原则同意,证监会于2010年3月31日启动了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截至目前,共批准25家证券公司开展融资融券业务。试点期间,“两融”业务实现了业务量的稳步增长,交易金额呈现逐月递增。“两融”规模从2010年3月31日的659万元,增至2011年11月7日的352亿元,实现了5341倍的增长。 上述负责人表示,试点以来,“两融”业务取得了较好的发展,余额稳步增长,对提升营业部托管资产交易量等发挥了积极作用,“两融”业务已成为证券公司重要的利润增长点。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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