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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11-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336 证券简称:人人乐 公告编号:2011-047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11年11月25日,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在公司一楼大会议室召开。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11年11月14日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各位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本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由何金明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与会董事以举手表决方式逐项表决,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深圳证监局现场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计划》。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监局现场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计划》全文详见公司2011年11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供投资者查阅。 二、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同意公司子公司成都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为公司子公司成都市崇尚百货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由公司子公司成都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为公司子公司成都市崇尚百货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 成都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市崇尚百货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间接持有该公司100%股权。成都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为成都市崇尚百货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见2011年11月2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1-049)。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2011年11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子公司成都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为公司子公司成都市崇尚百货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三、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同意公司子公司深圳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独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2011年9月,公司子公司深圳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人人乐)与九江华宝房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江华宝房产公司”)签订《房产租赁合同》,九江华宝房产公司将位于九江市南湖路108号南湖国际广场裙楼的地上第一层至第三层的房产出租给深圳人人乐用于开办大型综合性购物广场之用。该房产租赁面积为30038平方米,租赁期限20年。目前该房产已交付,已进行正式施工,尚未开业。 合同签订后,公司根据经营的实际需求,将该项目分别开设超市和大型百货门店,且由深圳人人乐与深圳市崇尚百货有限公司分别设立法人独资公司进行经营与管理。其中,深圳人人乐将独资设立子公司经营超市门店。 新设立的独资子公司为九江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该公司成立后,将运营上述超市门店。 九江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500万元,由深圳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 具体内容详见2011年11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上的《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公告编号:2011-050)。 四、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同意公司子公司深圳市崇尚百货有限公司独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新设立的独资子公司为九江市崇尚百货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该公司成立后,将运营上述议案三中大型百货门店。至本公告发布日,该店已交付,已进行正式施工,尚未开业。 九江市崇尚百货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500万元,由深圳市崇尚百货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 具体内容详见2011年11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上的《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公告编号:2011-050)。 特此公告。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11月28日
证券代码:002336 证券简称:人人乐 公告编号:2011-048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11年11月25日,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在公司第一会议室召开。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11年11月14日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各位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本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彭鹿凡先生召集并主持,与会监事以举手表决方式逐项表决,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深圳证监局现场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计划》。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监局现场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计划》全文详见公司2011年11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供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1年11月28日
证券代码:002336 证券简称:人人乐 公告编号:2011-049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次担保的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被担保人为公司子公司成都市崇尚百货有限公司。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公司子公司成都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为公司子公司成都市崇尚百货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子公司成都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为公司子公司成都市崇尚百货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10年经审计的净资产比例为1.39%。 本次担保在董事会权限范围之内,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二、担保方及被担保方的基本情况 (一)担保方的基本情况 1、担保人名称:成都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 :2003年3月10日 3、法定代表人 :宋琦 4、注册地址:成都市青羊区草市街2号 5、注册资本 :3000万人民币 6、经营范围 :销售:百货、日用杂品(不含烟花爆竹)、五金交电、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品)、建筑装饰材料、电气机械、电子产品、通讯器材(不含无线电发射设备)、工艺美术品(不含文物、古董)、医疗器械一类及二类无需许可的合法项目。蔬菜、果品、蛋;零售:预包装产品收购(不含粮、棉、油、麻、蚕茧);柜台、场地租赁;普通货运(凭许可证经营,有效期至2014年4月21日)。(以上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或限制的项目,涉及资质证的凭资质证经营。 7、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二)被担保方的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成都市崇尚百货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 :2011年4月27日 3、法定代表人 :蔡慧明 4、注册地址:成都市武侯区科华中路新3号1幢11楼1103号 5、注册资本 :5000万人民币 6、经营范围 :销售:百货、日用品杂品(不含烟花爆竹)、五金交电、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品)、建筑装饰材料、电气机械、电子产品、通讯器材(不含无线电发射设备)、工艺美术品(不含文物、古董)、医疗器械一类及二类中无需许可和审批的合法项目;柜台、场地租赁;企业管理。 7、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间接持股100%。 8、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以下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单位:元
注:成都市崇尚百货有限公司未正式运营门店,净利润为利息收入。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是公司子公司成都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为公司子公司成都市崇尚百货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担保期限与《房产租赁合同》的有效期一致,如在担保期限内,成都市崇尚百货有限公司出现不能支付租金、水电费及因违约行为发生的赔偿金、违约金等情况,所产生的费用由成都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进行支付。 上述担保是公司子公司成都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为公司子公司成都市崇尚百货有限公司提供的最大担保额度;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在担保额度内,将按实际担保金额签署具体担保协议。 四、董事会意见 1、担保原因 2011年1月,公司子公司成都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人人乐”)与成都华宇业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华宇房地产公司”)签订《房产租赁合同》,成都华宇房地产公司将位于成都市武侯区人民南路四段12号的“华宇·蓉国府”1#、2#、3#、4#、5#和6#楼地下负一楼出租给成都人人乐用于开设大型购物广场之用。该房产租赁面积为20584.36平方米,租赁期限18年。该项目为超募资金项目,详见2011年4月2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新设8家门店的公告》(公告编号:2011-022)。 2011年4月,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由公司子公司深圳市崇尚百货有限公司投资人民币5000万元独资设立成都市崇尚百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崇尚百货”)。详见2011年4月2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1-018)及公司对外投资公告(公告编号:2011-021)。 上述房产交付后,将由成都崇尚百货实际使用租赁房屋并负担相应的各种费用和租金,承租方需将由成都人人乐变更为成都崇尚百货,应出租方成都华宇房地产公司要求,由公司子公司成都人人乐为公司成都崇尚百货提供不超过5000万元的担保。 2、对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判断 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子公司成都人人乐为公司子公司成都崇尚百货提供金额为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中国银监会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文)的规定,且被担保对象经营稳定,盈利能力强,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因此,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产生不利影响,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子公司成都人人乐为公司子公司成都崇尚百货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具体事宜。 五、累计对外担保的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包含本次担保后,截止到2011年11月25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额累计额度为5000万元(其中全资子公司为子公司担保额度5000万元),占公司2010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39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特此公告!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 年11月28日
证券代码:002336 证券简称:人人乐 公告编号:2011-050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1年11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公司子公司深圳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独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关于同意公司子公司深圳市崇尚百货有限公司独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子公司深圳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独资设立子公司的概况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人人乐”)以自有资金出资500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九江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 2、董事会审议议案的表决情况 2011年11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同意公司子公司深圳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独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见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1-047)。 3、本次对外投资不需经股东大会批准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本次对外投资金额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对外投资权限,不需经股东大会批准。 4、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主体介绍 投资主体为深圳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无其他投资主体。 深圳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1、住所:深圳市南山区前海路心语家园裙楼二层 2、法定代表人:蔡慧明 3、注册资本:5,000万元,公司持股100%,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4、经营范围:农副产品的购销及其它国内商业、物质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货物、技术进出口业务;对商场进行管理。 5、成立日期:2005年11月21日。 6、财务状况:截止2011年9月30 日,深圳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总资产1,382,472,698.45元,净资产423,140,540.11元。 (三)将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九江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 2、法定代表人:何发柳; 3、注册资本:500万元,深圳人人乐持有100%股权; 4、拟经营范围为:农副产品的购销及其他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货物、技术进出口业务;对商场进行管理;(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百货、办公用品、五金家电、通讯器材、电子产品、工艺美术品、金银饰品、珠宝、眼镜、针织品、纺织品、日用百货、卷烟、酒类、饮料、食品、茶叶、肉制品、糕点、中式快餐、凉菜、粉、面、医药、保健食品、音像制品、图书、报刊的销售(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以工商部门核准为准)。 二、公司子公司深圳市崇尚百货有限公司独资设立子公司的概况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崇尚百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崇尚百货”)以自有资金出资500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九江市崇尚百货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 2、董事会审议议案的表决情况 2011年11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同意公司子公司深圳市崇尚百货有限公司独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见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1-047)。 3、本次对外投资不需经股东大会批准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本次对外投资金额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对外投资权限,不需经股东大会批准。 4、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主体介绍 投资主体为深圳市崇尚百货有限公司,无其他投资主体。 深圳市崇尚百货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1、住所:深圳市南山区前海路心语家园裙楼二楼 2、法定代表人:宋琦 3、注册资本:800万元,公司持股40%,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人人乐商业连锁加盟管理有限公司持股60%。 4、经营范围:兴办实业;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 5、成立日期:2004年10月18日。 6、财务状况:截止2011年9月30 日,深圳市崇尚百货有限公司总资产222,363,900.42元,净资产101,564,496.60元。 (三)将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九江市崇尚百货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 2、法定代表人:蔡慧明; 3、注册资本:500万元,深圳崇尚百货持有100%股权; 4、拟经营范围为:预包装食品、散包装食品批发兼零售、卷烟、雪茄烟零售、音像制品零售、出版物(图书报刊)零售、日用百货、服装鞋帽、金银首饰、珠宝、儿童用品、办公用品、体育用品、运动器材、家纺、化妆品、家用电器、电子产品、通讯器材、工艺美术品、酒类、饮料、食品、医药、保健食品、肉制品、中西糕点、中式快餐、凉菜、粉、面制售(上述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的,凭有效经营许可证经营);农副产品的购销;柜台出租服务。(以工商部门核准为准)。 三、设立上述两家子公司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2011年9月,公司子公司深圳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与九江华宝房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江华宝房产公司”)签订《房产租赁合同》,九江华宝房产公司将位于九江市南湖路108号南湖国际广场裙楼的地上第一层至第三层的房产出租给深圳人人乐用于开办大型综合性购物广场之用。该房产租赁面积为30038平方米,租赁期限20年。目前该房产已交付,已进行正式施工,尚未开业。 合同签订后,公司根据经营的实际需求,将该项目分别开设超市和大型百货门店,且由深圳人人乐与深圳崇尚百货分别设立法人独资公司进行经营与管理。其中,深圳人人乐将独资设立子公司九江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经营超市门店,深圳崇尚百货将独资设立子公司九江市崇尚百货有限公司经营大型百货门店。 九江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九江市崇尚百货有限公司设立后,将分别承担上述超市门店和大型百货门店的运营工作。 上述门店开业后,本公司正式进入江西地区发展,并首次在江西地区出现以超市业务和百货业务为主要经营业务的门店。 四、此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与九江华宝房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房产租赁合同》; 2、第二次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11月28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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