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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150 证券简称:宜华地产 公告编号:2011-19TitlePh

宜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11-11-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宜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司于2011年11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公司关于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1-17)。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的要求,现将公司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进行提示性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公司于2011年11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宜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1年12月2日(星期五)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1年12月1日至2011年12月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1年12月2日9:30至11:30和13:00至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1年12月1日15:00至2011年12月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会议地点: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文冠路口右侧宜都花园宜华地产二楼会议室。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者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出席会议人员:

1、截止2011年11月28日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向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收购梅州市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公司向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收购湘潭市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43%股权的议案》。

上述两项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11年11月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事项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有效证明、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股东账户卡、法人代表书面授权委托书(加盖公司公章)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和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和投票代理委托书均需一并提交。

4、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1年11月28日下午收市后至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主持人宣布出席情况前结束。

(三)登记地点: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文冠路口右侧宜都花园二楼宜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1年12月2日9:30至11:30和13:00至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0150,投票简称:宜地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①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②在“委托价格”项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议案序号
100总议案100.00
关于公司向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收购梅州市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1.00
关于公司向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收购湘潭市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43%股权的议案2.00

③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④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⑤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2、采用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后,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后,次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1年12月1日15:00至2011年12月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文冠路口右侧宜都花园二楼宜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515800)

2、联系电话:0754—85899788

3、传真:0754—85890788

4、联系人:谢文贤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宜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宜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我单位/个人对本次会议议案未明确表达意见的,受托人□有权/□无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表决。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有股数:

代理人签名(盖章):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1年 月 日

会议议案表决指示:

序号议案名称赞成反对弃权
关于公司向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收购梅州市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关于公司向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收购湘潭市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43%股权的议案   

备注: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相应“□”中用“√”明确授权受托人投票。

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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