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11-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简称:粤高速A 、粤高速B 证券代码:000429、200429 公告编号:2011-056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于2011年11月28日(星期一)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1年11月22日分别以送达和传真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到董事11名,出席会议的董事超过全体董事的半数,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通过委托贷款形式借款给广佛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的议案》: 同意本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广佛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佛公司”)发放委托贷款总金额为人民币壹亿元整,委托贷款利率按照贷款实际发放时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贷款期限为1年,用于广佛公司偿还银行贷款及支付扩建工程款。本项贷款偿还方式为广佛公司于贷款期末一次性将全部贷款金额偿还予本公司。本项委托贷款根据需要可以提前还款,并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具体实施。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及会议记录。 特此公告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证券简称:粤高速A 、粤高速B 证券代码:000429、200429 公告编号:2011-057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广佛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拟向控股子公司广佛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佛公司”)发放委托贷款人民币壹亿元整,期限为1年,委托贷款利率按照贷款实际发放时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根据需要可以提前还款,并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具体实施。 广佛公司其他股东未按本公司财务资助比例同等条件出资,但按其持有广佛公司的股比为本项贷款提供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本议案不属关联交易,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财务资助对象及金额
二、资金主要用途 本次委托贷款主要用于广佛公司偿还银行贷款及支付扩建工程款。 三、资金使用期限和偿还方式 本次委托贷款总金额为人民币壹亿元整,期限为1年,委托贷款利率按照贷款实际发放时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本项委托贷款为信用贷款。 本项贷款偿还方式为广佛公司于贷款期末一次性将全部贷款金额偿还予本公司。本项委托贷款根据需要可以提前还款。 四、董事会意见 广佛公司在今年12月份将有壹亿元银行贷款到期;另外,广佛公司在今年年底前还需支付约5000万元的扩建工程款。根据广佛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其自身的通行费收入仅能维持日常营运开支,无多余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支付扩建工程款;同时在目前严峻的融资环境下,广佛公司很难从银行取得基准利率的贷款。 董事会认为:广佛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同属高速公路行业,公司经营稳健。为了维护广佛公司良好的信用,保证广佛公司的日常营运周转,同意向广佛公司提供委托贷款。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为控股子公司广佛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是为了满足其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提供财务资助具有必要性,且公平、合理,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因此同意公司为上述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六、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提供的财务资助累计金额为6500万元。 特此公告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本版导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