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002260 证券名称:伊立浦 公告编号:2011-040 广东伊立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11-11-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1年11月28日,广东伊立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1年11月23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到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董事简伟文、董事黄佑军、独立董事刘国常、独立董事郑伟文因公务关系,以通讯方式参加。公司部分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举行与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副董事长曾雁先生主持,经过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证监会公告[2011]30号)以及广东证监局下发的《关于转发<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的通知》(广东证监[2011]185号)要求,上市公司应对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完善。为贯彻落实监管部门的要求,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有效防范内幕交易等证券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公司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制订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详细内容请查阅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广东伊立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箹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本版导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