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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三泰电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11-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312 证券简称:三泰电子 公告编号:2011-045 成都三泰电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董事会于2011年11月25日收到张伟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张伟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总经理及董事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张伟先生辞去总经理及董事职务的申请,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将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尽快聘任总经理。张伟先生同时辞去董事职务,公司不存在因上述辞职而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将按照规定程序提名合适人选提交有关会议审议,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程序。 公司董事会衷心感谢张伟先生在担任总经理职务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 特此公告! 成都三泰电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312 证券简称:三泰电子 公告编号:2011-046 成都三泰电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已于2011年11月26日分别以送达、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会议于2011年11月28日在成都市蜀西路42号公司总部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7名;公司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补建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及表决合法有效。经审议,会议作出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陈延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议案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即:自2011年11月28日起至2012年3月2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 同意增补陈延明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此次任命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没有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1年11月29日刊登的《三泰电子: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情请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2011年11月29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中国证券报》的《关于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成都三泰电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附件: 陈延明先生简历 男,1971年1月出生,电子科技大学工商管理专业(MBA)硕士,计算机及应用工程师。1992年7月进入成都锦江电机厂(国营第784厂)工作,历任录像机开发中心设计员、工程师,1997年12月开始历任企划部副部长、生产物资部副部长、营销部副部长。2000年11月进入夏新电子成都分公司工作,历任商场部经理、AV推广部经理、总经理助理。2002年2月进入成都三泰电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历任终端事业部、金融设备事业部副总经理、公司监事等职务,2003年起任职北京分公司总经理,2008年起任职公司副总经理兼营销总监。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营销总监期间,主要负责公司与国内各大银行总行业务关系沟通及协调。具备较丰富的营销及企业经营管理的经验,熟悉行业及公司的情况,同时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与个人素养。 陈延明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目前持有53万股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312 证券简称:三泰电子 公告编号:2010-047 成都三泰电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成都三泰电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于2011年12月20日召开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11年12月20日上午9:30时开始 二、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蜀汉路249号成都润邦国际酒店二十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 五、股权登记日:2011年12月14日 六、会议议题: 审议《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 上述提案内容请见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七、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1年12月14日交易结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八、会议登记事项: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法人股东凭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手续登记;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1年12月15日下午5:00点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应在会前提交原件。不接受电话登记; 5.登记时间:2011年12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6.登记地点:四川省成都市蜀西路42号公司总部证券事务部。 九、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暂定半天。 2.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高科技产业园区蜀西路42号 邮编:610091 联系人:林向春 电话:028-87506876 传真:028-87506980 3.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通知。 成都三泰电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附:授权委托书
成都三泰电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 聘任及增补董事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股票上市规则》、《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成都三泰电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总经理辞职、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以及增补董事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经核查,张伟先生确因个人原因辞去总经理及董事职务,公司不存在因上述辞职而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情况。张伟先生申请辞去总经理、董事职务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其辞职不会对公司经营工作造成实质影响。 基于个人独立判断,同意张伟先生辞去总经理、董事职务,并对其担任总经理、董事职务期间的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2、我们对公司2011年11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讨论的《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进行了审议,认真审查了陈延明先生的教育背景、专业能力及身体状况,判定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未发现陈延明先生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聘任陈延明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以及《总经理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基于个人独立判断,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陈延明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 3、我们对公司2011年11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讨论的《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进行了审议,现就上述议案所涉及的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我们认真审查了陈延明先生个人履历等材料,没有发现存在《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现象,任职资格合法,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本次增补陈延明先生为公司董事,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基于个人独立判断,同意公司董事会增补陈延明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签字):陈 宏 王治安 周友苏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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