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彻底解决APEX公司债务遗留四川长虹大股东4亿元收购债权 2011-11-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王 瑾
证券时报记者 王瑾 为彻底解决美国APEX公司应收债权等相关遗留问题,四川长虹(600839)今日公告称拟将与APEX公司的剩余债权,以4.24亿元的价格转让给大股东四川长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此次交易标的为四川长虹拥有的对APEX公司的剩余债权,包括应收账款净额(不包含已计提的坏账准备部分)、尚未确定抵债金额的APEX商标权、其它抵债资产和权利。截至2010年12月31日,经公司财务部门确认,公司对APEX应收账款账面余额27.16亿元,计提坏账准备22.92亿元,净额4.24亿元。此次交易完成后,若后续公司收回APEX公司全部或部分欠款,长虹集团享有此次交易金额对应的受偿权。 资料显示,四川长虹于2001年9月开始与APEX公司合作,公司向APEX公司销售电视机、DVD机等视听产品,由于APEX公司出现财务困难,拖欠公司货款无力全额兑付,导致双方发生诉讼。2004年经股东大会决议,四川长虹对截至2004年末应收APEX公司的货款余额4.64亿美元计提了坏账准备计3.14亿美元,计提坏账准备占该项应收账款的67.66%。 2005年7月APEX公司向四川长虹提供了包括不动产、APEX公司以及季龙粉持有的中华数据广播控股有限公司股权和APEX商标等三部分资产抵押,作为其部分欠款的担保。通过与APEX公司达成并履行《和解框架协议》及2006年与长虹集团实施资产置换后,截至2008年底公司账面应收APEX公司账款余额27.16亿元,计提坏账准备22.92亿元,账面净值为4.24亿元。2009年以来,APEX应收账款回收未取得新的进展,截至2010年底四川长虹对APEX公司应收账款净值仍为4.24亿元。 四川长虹称,此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彻底解决APEX公司应收债权等相关遗留问题,通过本次债权转让,公司将具有不确定性的应收债权转让出公司,同时公司获得现金流入,资产结构和质量将得到优化,财务指标将明显改善。 同日,四川长虹公告,拟公开出让所持有的深圳长虹科技有限责任公司70%股权,转让价格不低于经资产评估公司评估后的评估价值2.05亿元。公告称,此次交易有利于公司聚焦资源发展核心产业,提高公司资产使用效率,按评估价值测算,此次股权转让扣除公司初始投资成本后实现投资收益约1.38亿元。股权转让完成后,四川长虹将不再持有深圳长虹的股权。 本版导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