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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元股份董事长财务总监双双辞职 2011-11-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王 瑾
证券时报记者 王瑾 大元股份(600146)今日公告,公司董事长邓永祥、公司财务总监魏明杰双双辞职。就在昨日,该公司大股东上海泓泽世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刚刚更改了“淘金”计划,拟将信托收购改为定向增发募资收购。 据今日公告,大元股份11月29日收到董事长邓永祥的辞职函,称为满足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条件,不影响公司正常运作,邓永祥申请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职务。同日,大元股份还收到了公司财务总监魏明杰的辞职报告,魏明杰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 在大元股份聘请产生新的财务总监之前,暂由公司董事、总经理洪金益代行财务总监职务。大元股份将召开董事会选举产生新的董事长。在新任董事长选举产生之前,经公司半数以上董事推举,由公司董事、总经理洪金益代行董事长职务。 大元股份董事长邓永祥和财务总监魏明杰辞职的原因,可以追溯到今年10月份,上交所给上述两位高管的公开谴责决定。 上交所称,经过审核大元股份存在信息披露方面的问题,其中包括,大元股份2010年2月3日披露《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预案》,拟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收购珠拉黄金股份开发有限责任公司100%的股权,收购价款为16.75亿元。但是,在未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情况下,截至2010年12月31日,大元股份已向珠拉黄金的股东郭文军支付股权收购款1.48亿元,并且,其中于2010年9月~11月支付的9800万元的行为未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此外,大元股份今年1月份签订以1.3亿元收购新疆托里县世峰黄金矿业有限公司52%的股权的合同,同样公司在既未满足双方约定的合同生效条件,也未履行完公司章程规定的内部决策程序的情况下,于2011年1月21日和1月24日分两次共计支付给交易对方5000万元收购股权预付款,并且未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上交所认为,上述违规行为,董事长邓永祥和财务总监魏明杰作为直接参与人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不可推卸的主要责任,其行为严重违反相关规定,给予上述两高管公开谴责处分,并计入上市公司诚信记录。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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