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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10 股票简称:东方园林 编号:2011-063TitlePh

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发行公告

2011-11-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 重要提示

1. 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已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或“协会”)(中市协注[2011]CP255号)注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银行”)为此次发行的主承销商。

2. 发行人短期融资券注册金额为5亿元人民币,本期短期融资券发行金额为2.5亿元人民币,期限为366天。

3. 本期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对象为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4. 本期短期融资券在债权债务登记日的次一工作日,即可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之间流通转让。

5. 本公告仅对发行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的有关事宜向投资者做扼要说明,不构成本期发行短期融资券的投资建议。投资本期短期融资券的相关风险,由投资人自行承担。一旦本期短期融资券联合发行人没有兑付或者没有及时、足额兑付,主承销商与承销团成员不承担兑付义务。投资者欲了解本期短期融资券的详细情况,敬请阅读《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2011 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募集说明书》,该募集说明书已刊登于上海清算所网站www.shclearing.com 和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

二、 释 义

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融资工具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短期融资券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制定的《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注册规则》等自律规则、指引所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约定在1年内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
本期短期融资券发行金额为2.5亿元人民币的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
本次发行本期短期融资券的发行行为
发行公告发行人为本期短期融资券的发行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作的《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发行公告》
募集说明书发行人为本期短期融资券的发行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作的《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2011 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募集说明书》
人民银行中国人民银行
上海清算所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北京银行”)
承销商与主承销商签署《承销团协议》,接受《承销团协议》与本次发行有关文件约束,参与本期短期融资券薄记建档的机构

承销协议主承销商与发行人为本次发行签订的《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发行2011年度短期融资 券的承销协议》
承销团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根据承销团协议组织的、由主承销商和承销团其它成员组成的承销团
承销团协议指《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团协议》
余额包销主承销商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协议》之规定,在承销期结束时,将售后剩余的本期短期融资券全部自行购入的承销方式。
簿记建档由主承销商作为簿记管理人记录投资者认购数量和本期短期融资券价格水平的程序
簿记管理人制定簿记建档程序及负责实际簿记建档操作者,本期短期融资券发行期间由北京银行担任
银行间市场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
工作日每周一至周五,不含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如无特别说明,指人民币元

三、 本期发行基本情况

1、债务融资工具名称: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
2、发行人:特指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3、本期短期融资券担保情况:本期短期融资券无担保
4、注册金额:人民币伍亿元整(RMB500,000,000.00元)
5、本期发行金额:人民币贰亿伍仟万元整(RMB250,000,000.00元)
6、待偿还债务融资工具余额:人民币零元(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
7、本期短期融资券期限:366天
8、计息年度天数:366天
9、本期短期融资券面值:100 元
10、发行价格:按面值发行,发行价格为100元/百元
11、发行利率:按簿记建档结果确定
12、发行范围及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13、承销方式: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14、发行方式:组建承销团,按面值发行,票面利率通过簿记建档方式确定,集中配售方式发行
15、发行日期:2011 年【12】月【7】日
16、起息日期:2011 年【12】月【8】日
17、缴款日期:2011 年【12】月【8】日

18、兑付日期:2012 年【12】月【8】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9、付息方式: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
20、兑付方式:本期短期融资券到期日之前第5个工作日,由公司按有关规定在指定的信息媒体上刊登《兑付公告》。本期短期融资券的兑付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由上海清算所代理完成兑付工作,相关事宜将在《兑付公告》中详细披露
21、信用评级机构及信用评级结果: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评定,本期短期融资券的债项评级为“A-1”,发行人的主体信用评级为“AA-”
22、登记和托管:本期短期融资券采用簿记建档、集中配售方式发行,上海清算所为本期短期融资券的登记、托管机构
23、托管机构: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四、 本期发行安排

(一)簿记建档安排

本期短期融资券按面值发行,发行利率根据簿记建档结果最终确定。

1、本次发行采用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簿记建档仅接收承销团成员的《申购要约》,其他投资者须通过承销团成员购买本期短期融资券。

2、除主承销商外的其它单个承销团成员最大申购金额为本期短期融资券的发行金额,最小申购金额为1000万,且须为1000万的整数倍。

3、每一承销团成员在申购期间内仅可以向簿记管理人提出一份《申购要约》。

4、2011年【11】月【30】日通过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上海清算所网站(www.shclearing.com)公布:《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募集说明书》、《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发行公告》及相关材料。

5、2011年【12】月【7】日簿记建档,时间为9:00-11:00,接受承销团成员的《申购要约》,簿记管理人据此统计有效申购数量。

6、2011年【12】月【7】日15:00之前,簿记管理人向承销团成员传真本期短期融资券的《配售确认及缴款通知书》。

(二)分销安排

1、分销期:2011年【12】月【7】日起至2011年【12】月【8】日。

2、分销方式:承销商在本期短期融资券分销期内将所承销的本期短期融资券通过上海清算所客户端进行分销,所分销的本期短期融资券按上海清算所的有关规定办理托管。

3、分销对象:银行间市场机构投资者。

4、分销价格:承销商与分销对象协商确定分销价格。

(三)缴款和结算安排

1、2011年【12】月【8】日11:00之前,承销团成员将本期短期融资券认购款划主承销商指定账户。

户名:北京银行

开户行:北京银行

账号:2160011

支付系统行号:313100000013

2、2011年【12】月【8】日15:00之前,发行人向托管机构提供本期短期融资券的《资金到账确认书》。如承销商不能按期足额缴款,按照签订的《承销协议》和《承销团协议》有关条款办理。

3、2011年【12】月【8】日为本期短期融资券债权债务登记日。

4、2011年【12】月【9】日在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上海清算所网站(www.shclearing.com)公告本期短期融资券的实际发行规模、发行利率、期限等情况。

5、根据《承销协议》相关约定,主承销商直接从发行人本期短期融资券募集资金中扣除承销手续费,并根据《承销团协议》相关约定,向承销团其他成员支付承销手续费。

(四)登记托管安排

本期短期融资券以实名记账方式在上海清算所进行登记托管。

上海清算所为本期短期融资券的法定债权登记人,在发行结束后负责对本期短期融资券进行债权管理,权益监护和代理兑付,并负责向投资人提供有关信息服务。

认购本期短期融资券的金融机构投资者应在上海清算所开立A类或B类托管账户,或通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中的债券结算代理人开立C类托管账户;其他机构投资者可通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中的债券结算代理人在上海清算所开立C类托管账户。

(五)上市流通安排

2011年【12】月【9】日,本期短期融资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中上市流通。上市流通日为本期短期融资券债权债务登记日的次一工作日。

五、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1、发行人

名 称: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家园绣菊园7号楼

法人代表:何巧女

联 系 人:韩瑶

电 话:010-52288888

传 真:010-52288062

邮政编码:100012

2、主承销商

名 称: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号北京银行大厦

法人代表:闫冰竹

联 系 人:王小芳、瓮宇

电 话:010-66225592、66225591

传 真:010-66225594

邮政编码:100033

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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