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000608 证券简称:阳光股份 公告编号:2011-L42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1年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11-11-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2011年11月25日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1年第十二次临时会议于2011年11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董事7人,实出席董事7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会议达成如下决议: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延期与昆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合作发起成立"昆仑阳光厚土股权投资基金"的议案。 2011年9月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1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有意在2011年11月30日之前,与昆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合作发起成立"昆仑阳光厚土股权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基金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基金发行期限约为3到5年。上述决议请见公司刊载于2011年9月8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2011-L26号公告。 截止目前,受国家宏观调控及市场监管环境变化影响,该基金发行方案(包括基金规模、合作方式、基金投资对象等)尚未最终确定,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该基金成立计划延期至2012年2月29日。 本基金发行方案目前仍处于意向阶段,能否实现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本公司特此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将根据交易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内部审批程序,并及时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本版导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