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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100 证券简称:恒立油缸 公告编号:临2011-009 江苏恒立高压油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2011-11-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恒立高压油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第七次董事会于2011年11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并通过了相关董事会决议。 根据董事会决议,决定于2011年12月15日召开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11 年12月9日,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审议第一、二、三项议案。 201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方式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1 年12月15日上午9:30 3、网络投票时间:2011 年12 月15日上午9:30—11:30 下午13:00—15:00 4、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5、投票规则:公司股东投票表决时,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截止2011 年12月9日下午三点收市前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江苏恒立高压油缸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东面303会议室。 8、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2、《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实施高精密液压铸件项目的议案》 3、《关于公司地址名称变更并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出席对象 1、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1 年12月9日。截至2011 年12 月9日下午3:00 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3、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4、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工作人员。 四、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 1、登记时间:2011 年12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00-3:00。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到会的股东都有权参加股东大会。 2、登记地点:江苏恒立高压油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3、登记方式:具备出席会议资格的个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股东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请持单位证明信、法人代表授权书、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到本公@司证券部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五、其他 (一)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二)联系方式 1、电话:0519-86163673 2、传真:0519-86153331 3、联系人: 苏红阳 4、通讯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龙潜路99号 5、邮政编码:213167 6、电子信箱:hlzqb@hengli-mail.cn 六、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会议记录人签字确认的公司第一届第七次董事会会议决议、会议记录 (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江苏恒立高压油缸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江苏恒立高压油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 年11月28 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江苏恒立高压油缸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如下意见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字(身份证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受托人签字(身份证号): 代表股份数: 授权日期: 附件2: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一、投票流程 1、投票代码
2、表决议案 如果股东想一次性表决所有议案,则可以按以下方式表决:
如果股东想对议案进行分项表决,则可以按以下方式表决: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
二、投票举例 股权登记日201 年 月 日 A 股收市后持有“恒立油缸”的投资者,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项议案《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拟投 同意 票,其申报如下:
如某投资者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项议案《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拟投 反对 票,其申报如下:
如某投资者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项议案《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拟投 弃权 票,其申报如下:
如某投资者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议案拟投 同意 票,只要将买卖价格改为“99.00元”,申报股数改为“1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
三、投票注意事项 1、若股东需对所有的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可直接申报价格99.00元进行投票,也可以对各议案进行分项表决申报,表决可以按照任意次序,但表决申报不得撤单。 2、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而某一股东仅对其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只要股东对其中一项议案投票,即视为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4、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或者申报不全的均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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