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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居民用电兼顾效率与公平 2011-12-0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除了压煤价、涨电价,发改委打出组合拳的第三招是试行居民阶梯电价制度,国家发改委宣布将现行单一形式的居民电价,改为按照用户消费电量不同实行不同电价标准,电价随用电量增加而呈三级阶梯式的逐级递增。同时将对低收入群体提供每户每月10千瓦时或15千瓦时的免费用电量。这一政策需由各地方政府履行价格听证程序后实施。 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所林伯强认为,“实行居民阶梯电价兼顾了效率与公平。既保证80%左右的居民电价保持基本稳定,又能促使用电量多的居民用户多负担电费,还可以发挥价格杠杆的作用以促进节能减排。”据统计,2010年中国用电量最多的5%高收入家庭消费了24%的电量。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统计部主任薛静建议,配合峰谷分时电价一同实施将会更好地提高电力系统运行效果。发展改革委价格司负责人表示,在实行居民阶梯电价的同时鼓励实行居民峰谷分时电价,并要求各地制定居民峰谷分时电价办法。 (据新华社电)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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