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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73 股票简称:水晶光电 公告编号(2011)043号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作开发视频眼镜项目的澄清公告 2011-12-0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传闻简述 2011 年 11 月 29日有关媒体报道公司视频眼镜项目相关情况,其中部分内容如下:"目前水晶光电同其子公司浙江晶景光电有限公司携同国外某著名公司合作开发与生产的应用于穿透式视频眼镜的光学及微型投影模组已进入前期生产准备阶段,不日就将投产。消息还透露,至明年产量将达到每月数十万套,每套价格可达数百元。。。。。。" 二、公司声明 公司与控股子公司浙江晶景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景光电")目前正在和国外一家公司(以下简称"国外公司")一起合作开发穿透式视频眼镜核心投影部件项目,国外公司提供视频眼镜核心投影部件的研发设计方案及负责市场推广,公司负责该产品具体的研发和生产组织。公司及子公司具备生产该产品所需的复杂的光学系统技术和LCOS光机模组技术。目前该项目正处于研发阶段,预计半年左右可以完成该产品的研发,待产品研发成功,并通过国外公司的送样认证后,该项目将进入批量生产阶段。由于目前还处于研发中,该项目尚未进入系统报价阶段,产品价格尚未确定,该产品市场订单也需根据研发成功后终端产品的推进情况确定,目前尚不明确。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该项目未来研发成果是否成功、产业化推进以及市场推广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对于晶景光电视频眼镜项目的任何信息以公司公告为准,公司公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12月1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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