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上市公告书 2011-12-0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投资价值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已承诺将在公司股票上市后三个月内按照《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的要求修改公司章程,在章程中载明“(1)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公司股票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继续交易;(2)不对公司章程中的前款规定作任何修改。”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招股说明书全文。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林汝捷1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法人已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在公司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任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本公司持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林汝捷2、林长龙、林云珍、魏德强、贾国飚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其在公司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任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本公司股东陈胜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公司其他股东陈存忠、赵建光、林诚明、陈亮、李文军、叶铃、张绪生、洪金膜、史东凯、杜向东、林国俊、高诚、郑志树、朱友新、上海科宝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张家港中科汇鑫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德道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上市公告书已披露本公司2011年9月30日资产负债表、2011年1-9月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以及2011年7-9月利润表。其中,2011年1-9月、2011年7-9月财务数据及可比的2010年1-9月、2010年7-9月财务数据均未经审计,可比的2010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已经审计。敬请投资者注意。 本上市公告书数值通常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若出现分项值与加总数不一致的情况,差异均为四舍五入造成。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审批情况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2009年9月修订)》而编制,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发行人”或“雪人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746号文核准,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00万股。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以下简称“网下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网下配售800万股已于2011年11月18日在保荐人(主承销商)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主持下发行完毕;网上定价发行为3,200万股,已于2011年11月18日成功发行,发行价格为19.80元/股。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1】363号文)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简称“雪人股份”,股票代码“002639”;其中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定价发行的3,200万股股票将于2011年12月5日起上市交易。 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备查文件可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查询。由于本公司招股意向书及招股说明书的披露距今不足一个月,故与其重复的内容不再重复,敬请投资者查阅上述内容。 二、公司股票上市概况 1、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2、上市时间:2011年12月5日 3、股票简称:雪人股份 4、股票代码:002639 5、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16,000万股 6、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加的股份:4,000万股 7、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 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8、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请参见本上市公告书“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的相关内容。 9、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 本次发行中配售对象参与网下配售获配的800万股股份自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锁定3个月。 10、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 本次发行中网上定价发行的3,200万股股份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11、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日期:
12、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13、上市保荐机构: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节 公司、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公司的基本情况 1、中文名称: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Fujian Snowman Co., Ltd. 2、发行前注册资本:12,000.00万元,发行后注册资本:16,000.00万元 3、法定代表人:林汝捷1 4、住所:福州市滨海工业区(松下镇首祉村) 邮政编码:350217 5、经营范围:制造和销售冷冻、冷藏、空调、环保设备及制冷工程所需配套产品;制冷设备、环保设备安装调试、维修服务;制冷设备研发、技术咨询;钢结构制作与安装,防腐保温工程;许可范围的进出口业务;五金交电化工(不含化学危险品)及机电设备、金属材料的贸易销售。(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6、主营业务:制冰、储冰、送冰设备及系统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以及冷水设备、冷冻、冷藏、空调、环保等相关制冷产品的设计、生产及销售。 7、所属行业:通用设备制造业 8、电话号码:0591-28701111; 传真号码:0591-28709222 9、电子信箱:snowman@snowkey.com 10、公司网址:http://www.snowkey.com/ 11、董事会秘书:周伟贤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持有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简介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林汝捷1。 林汝捷1,男,1968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身份证号码:35018219681001××××,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江滨大道66号。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兼任全国冷冻空调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制冰机工作组组长、福建省制冷学会副理事长。 2、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对外投资情况 无其他对外投资情形。 四、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大股东 公司本次发行结束后上市前的股东总数为61,308人,其中前十名股东的持股情况如下:
第四节 股票发行情况 一、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总股数为4,000万股,其中网下配售数量8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00%;网上定价发行数量3,2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80.00%。 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价格为19.80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40.95倍(每股收益按照201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2)30.71倍(每股收益按照201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三、发行方式及认购情况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发行规模为4,000万股,其中,网下发行800万股,网上发行3,200万股。本次发行网下配售800万股,有效申购获得配售的网下中签率为11.235955%,认购倍数为8.9倍;网上定价发行3,200万股,中签率为1.0587081808%,超额认购倍数为94倍。本次网上网下发行都不存在余股。 四、募集资金总额及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 1、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79,200.00万元。 2、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于2011年11月24日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天衡验字(2011)103号《验资报告》。 五、发行费用情况 1、本次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费用共计65,864,749.25元,具体明细如下:
2、每股发行费用为1.65元(每股发行费用=发行费用总额/本次发行股本) 六、募集资金净额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726,135,250.75元。根据公司招股书意向书的披露,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以下项目:
本次募集资金净额超出拟募集资金数量296,135,250.75元,本公司将根据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和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通过相应决策程序投资于公司的主营业务。 七、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本次发行后每股净资产为6.55元(以经审计的2011年6月30日净资产值加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本次发行后股本计算)。 八、发行后每股收益 发行后每股收益:0.48元/股(以2010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按照发行后股本摊薄计算)。 第五节 财务会计情况 本上市公告书已披露未经审计的2011年9月30日的资产负债表,2011年1-9月的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一、2011年1-9月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的简要说明 本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制冰、储冰、送冰设备及系统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以及冷水设备、冷冻、冷藏、空调、环保等相关制冷产品的设计、生产及销售。2011年1-9月,本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利润总额、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9,469.55万元、6,658.40万元和5,620.86万元。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8.59%、8.80%和8.05%。公司盈利能力较2010年同期稳步增长。 2011年9月末,公司流动资产为30,891.15万元,较2010年12月31日增加17.74%,主要是由于随着公司销量增加及结算周期的影响,本期末应收账款和预付款项较2010年末增加所致。 2011年1-9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996.14万元,分别较上年同期增长了27.92%和30.73%,主要原因为公司本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大幅增加所致。 总体看来,公司2011年第3季度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定,没有对财务数据和指标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相关承诺 本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承诺,将严格按照深交所的有关规则,在上市后三个月内尽快完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 二、其他重要事项 本公司自2011年11月9日刊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没有发生可能对公司有较大影响的重要事项,具体如下: 1、本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经营状况正常;主营业务目标进展情况正常; 2、本公司所处行业和市场未发生重大变化; 3、原材料采购价格和产品销售价格未发生重大变化; 4、本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 5、本公司未发生重大投资; 6、本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或股权)购买、出售及置换; 7、本公司住所没有变更; 8、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变化; 9、本公司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0、本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11、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生重大变化; 12、本公司无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第七节 上市保荐机构及其意见 一、上市保荐机构情况 上市保荐机构: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常喆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联系电话:010-84183340 传真:010-84183221 保荐代表人:周昕 花宇 项目协办人:贺婷婷 二、上市保荐机构的推荐意见 上市保荐机构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保荐书》,上市保荐机构的推荐意见如下: 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所要求的股票上市条件,同意担任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保荐人,推荐其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附件: 1、2011年9月30日资产负债表 2、2011年1-9月、7-9月利润表 3、2011年1-9月现金流量表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12月1日 本版导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