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300274 证券简称:阳光电源 公告编号:2011-006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商标被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为驰名商标的公告 2011-12-0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于 2011 年 11 月 29 日在中国商标网(http://sbj.saic.gov.cn)上发布的"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在商标管理案件中认定的驰名商标350件(七)",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4048301号图形""商标(类别及使用商品/服务:第 9 类,逆变器)被认定为驰名商标。 该认定将提高""商标的法律保护力度,提升""商标的品牌知名度和市场认知度,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特此公告。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十二月一日 本版导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