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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琼花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11-12-0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信息披露义务人保证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上市公司名称:江苏琼花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ST琼花 股票代码:002002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江苏琼花集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江苏省扬州市邗江杭集镇 邮政编码:225111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二○一一年十二月一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江苏琼花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江苏琼花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江苏琼花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权益的股份尚未司法划转至广东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开立的证券账户。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江苏琼花集团有限公司 (二)注册地址:扬州市邗江杭集镇 (三)法定代表人:方亮 (四)注册资本:6,609万元 (五)注册号码:321027000054099 (六)公司类型:有限公司(自然人控股) (七)经营范围:生产销售镭射防伪材料、烯烃片材、烯烃板材;销售金属材料;出口本企业生产的塑料制品;进口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器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 (八)经营期限:2000年04月24日至2050年04月24日 (九)税务登记证号码:321027141253431 (十)主要股东:于在青等33名自然人 (十一)通讯地址:扬州市邗江杭集镇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的发行在外股份总额百分之五以上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琼花集团除持有ST琼花5%以上发行在外的股份外,未持有、控制其它任何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的股份。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琼花集团为抵偿所欠鸿达兴业、债权银行等债权人债务,先拟将其持有的ST琼花全部30,486,422股转让给鸿达兴业,取得股权转让款后偿还鸿达兴业、债权银行等债权人债务,由于琼花集团所持有的ST琼花全部30,486,422股股份处于质押和冻结状态,股份转让存在限制性条件。日前,琼花集团、鸿达兴业、债权银行、国信集团、国信信托等达成和解协议。国信集团、国信信托同意向法院申请解除琼花集团持有的ST琼花全部30,486,422股股份的质押,债权人同意由鸿达兴业代偿相关债务并向法院申请解除股份冻结和司法划转琼花集团持有的ST琼花全部30,486,422股股份至鸿达兴业开立的证券账户。经申请,法院拟司法执行琼花集团持有的ST琼花30,486,422股有限售流通股股份,占ST琼花总股本的18.27%。详细情况见ST琼花本报告书披露日所披露的《江苏琼花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第一大股东与债权人达成和解协议暨第一大股东持有的全部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将被司法划转的公告》(临2011-047)。 本次琼花集团持有ST琼花的股份被司法执行后,琼花集团将不再持有ST琼花股份。琼花集团已对鸿达兴业主体资格、资信情况等进行合理调查和了解,且琼花集团及其关联方不存在ST琼花为其负债提供担保,损害ST琼花利益的其他情形。 琼花集团未来是否通过一定的方式取得ST琼花股份不确定,届时如琼花集团取得ST琼花股份达到一定比例,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公告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2011年12月1日,法院出具案号为(2011)扬邗执字0943号、1082号-1102号共计22份《民事裁定书》,经债权人申请,拟将琼花集团持有ST琼花30,486,422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划转至鸿达兴业开立的证券账户。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上述股份未划转至鸿达兴业开立的证券账户。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前,琼花集团持有ST琼花30,486,422股股份,占ST琼花总股本的18.27%。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琼花集团不再持有ST琼花股份,鸿达兴业将持有ST琼花30,486,422股股份,占ST琼花总股本的18.27%,变为第一大股东。 本次权益变动之前,琼花集团持有ST琼花的权益曾发生变动,详细情况见琼花集团于2009年12月22日、2010年2月9日、2011年8月1日披露的《简式权益报告书》和ST琼花2011年3月22日披露的《2010年年度报告全文》。 二、具体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琼花集团本次变动的股份处于质押、冻结、限售状态,但琼花集团已与国信集团、国信信托、债权人达成和解协议,国信集团、国信信托、债权人将向法院申请解除本次变动股份的质押、冻结。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琼花集团将不再持有ST琼花股份,鸿达兴业将持有ST琼花30,486,422股股份,该等股份仍处于限售状态。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ST琼花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琼花集团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未有通过证券交易系统买卖ST琼花股份情形。2011年8月2日,法院曾司法划转琼花集团持有ST琼花13,500,000股股份至国信集团等计36名债权人开立的或指定的证券账户。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江苏琼花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方亮 签署日期:二○一一年十二月一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琼花集团的法人营业执照。 二、琼花集团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身份证(复印件)。 三、文件备置地点: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置备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及ST琼花办公地点。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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