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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12-0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405 证券简称:四维图新 公告编号:2011-044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1年12月1日,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新疆赛众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赛众”)、广州新维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新维”)减持股份的通知。 2011年6月至2011年12月期间,新疆赛众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大宗交易与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累计减持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0,926,23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7%。 2011年10月至2011年12月期间,广州新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大宗交易与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累计减持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0,961,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8%。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表1:
表2: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表1:
表2: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 2、本次减持未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3、本次权益变动后,新疆赛众、广州新维不再是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4、上述权益变动具体情况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12月2日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四维图新 股票代码:002405 信息披露义务人:新疆赛众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口岸路34号口岸综合大楼612房 联系地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口岸路34号口岸综合大楼612房 签署日期:2011 年12 月1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制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所在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维图新”)中拥有权益股份的变动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 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四维图新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 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记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 书所做出的任何理解或者说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 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第一节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新疆赛众 指 新疆赛众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四维图新 指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本次股份减持 指 新疆赛众减持所持有的四维图新无限售流通股 报告、本报告、本报告书 指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新疆赛众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7 年 6月 5日 注册地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口岸路34号口岸综合大楼612房 法定代表人:陈琪航 注册资本:人民币叁仟万元整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650000038002688 经营范围:从事对非上市企业的股权投资、通过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或者受让股权等方式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以及相关咨询服务。 经营期限:长期 税务登记证号码:650104572536533 主要股东名称:
公司董监事及主要负责人: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新疆赛众未持有除四维图新外的其他境内、境外上市公司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其他说明 新疆赛众在2011年5月18日持有四维图新共 34,811,525 股,都是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新疆赛众根据公司自身战略需要,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减持所持有的四维图新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新疆赛众除本次股份转让事宜外,在未来 12 个月内有可能继续减少其持有四维图新的股票。 第四节 权益变动情况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减持前持有上市公司的情况 本次公告股份减持前,新疆赛众持有四维图新34,811,525股股份,占四维图新总股本的 7.25%。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1、截至2011年12月1日,新疆赛众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出售所持四维图新的股份共计10,926,232股,占四维图新总股本的 2.27 %,具体情况如下:
2、截止2011年12月1日收盘,新疆赛众仍持有四维图新23,885,293股,占四维图新总股本的 4.98 %。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提交本报告之日前六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减持四维图新
第六节 其它重大事项 截止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应当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下列备查文件可在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处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查阅: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法定代表人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本报告书所提及的有关合同、协议以及其他相关文件。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新疆赛众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陈琪航 签署日期:2011 年12月1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四维图新 股票代码:002405 信息披露义务人:广州新维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神舟路9号308室 联系地址: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神舟路9号308室 签署日期:2011年12月1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制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所在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维图新”)中拥有权益股份的变动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四维图新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记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所做出的任何理解或者说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第一节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广州新维 指 广州新维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四维图新 指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本次股份减持 指 广州新维减持所持有的四维图新无限售流通股 报告、本报告、本报告书 指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广州新维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7年9月30日 注册地址: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神舟路9号308室 法定代表人:王欣 注册资本:人民币叁佰玖拾贰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440108000011470 经营范围:投资咨询、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 经营期限:长期 地税登记证号码:440191668112141 国税登记证号码:440100668112141 主要股东名称:
公司董监事及主要负责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广州新维除四维图新外,未持有其他境内、境外上市公司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其他说明 广州新维在2011年5月19日持有四维图新共34,811,524股,都是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广州新维根据公司自身战略需要,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减持所持有的四维图新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除本次股份转让事宜外,在未来12个月内有可能继续减少其持有四维图新的股票。 第四节 权益变动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减持前持有上市公司的情况 本次公告股份减持前,广州新维持有四维图新34,811,524股股份,占四维图新总股本的7.25%。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1、截至2011年12月1日,广州新维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出售所持四维图新的股份共计10,961,400 股,占四维图新总股本的2.28%,具体情况如下:
2、截止2011年12月1日收盘,广州新维仍持有四维图新23,850,124股,占四维图新总股本的4.97%。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提交本报告之日前六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减持四维图新
第六节 其它重大事项 截止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应当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下列备查文件可在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处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查阅: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法定代表人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本报告书所提及的有关合同、协议以及其他相关文件。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广州新维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王欣 签署日期:2011年12月1 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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