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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12-0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420 证券简称:毅昌股份 公告编号:2011-050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11月28日以邮件形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11年12月2日上午10:30在公司中央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6名,其中董事丁金铎因公出差,委托董事长冼燃先生代其表决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现场或视频方式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冼燃董事长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表决,本次董事会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和报备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和报备制度》。 二、审议通过《关于撤销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撤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终止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工作。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 0票、弃权0票。 为了拓宽融资渠道,加快推进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申请发行公司债券。经自查,公司符合现行发行公司债券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与要求,具备发行公司债券资格。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考虑到2011年以来银行的信贷政策明显收紧,为了募集公司发展亟需的中长期资金,满足公司拓展主营业务的资金需求,确保公司经营效益持续稳步增长,公司计划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公司债券并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具体发行方案如下: 1、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 0票、弃权0票。 2、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 0票、弃权0票。 3、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并经监管部门备案后确定。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 0票、弃权0票。 4、发行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采用网上和网下相结合方式,可以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发行方式按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的方式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 0票、弃权0票。 5、发行对象 本次公司债券向全体投资者发行,投资者以现金方式认购。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 0票、弃权0票。 6、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可向公司原股东配售,具体配售安排(包括是否配售、配售比例等)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以及发行具体事宜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 0票、弃权0票。 7、募集资金的用途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拟用于偿还部分银行贷款,优化公司债务结构;并拟用剩余部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改善公司资金状况。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 0票、弃权0票。 8、发行债券的上市 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完毕后,公司将申请公司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 0票、弃权0票。 9、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 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 0票、弃权0票。 为了加快推进发债工作进度,确保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相关工作,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具体事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需要,具体制定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发行条款和其他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发行价格、债券期限、担保事项、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时间、是否分期发行、发行期数及各期发行规模、募集资金具体用途、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是否设置回售或赎回等条款、网上网下发行比例等事项。 2、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负责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申报事宜; 3、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发行及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协议、合约及根据法律、法规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4、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签署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相关的合同、协议和其他法律文件。 5、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上市事宜。 6、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7、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财务状况,决定募集资金用于偿还银行借款和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 8、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之外,授权董事会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等相关事项做适当调整。 9、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授权董事会作出如下决议: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10、在市场环境或政策法规发生重大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工作。 11、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相关的其他事宜。 12、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前述第1至11项取得股东大会批准及授权之同时,同意由董事会转授权公司董事长冼燃先生在前述授权范围内具体处理本次发行的全部相关事宜,并同时生效。 六、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1、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 同意向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申请办理银行综合授信业务,品种包括:流动资金贷款、票据贴现等业务品种,授信额度合计人民币壹亿元整 ,安徽毅昌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期限壹年; 2、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 同意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贰亿壹仟万元,品种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等,期限壹年,以位于广州的自有厂房(房产证号:粤房地权证穗字第0510001774 号)作为抵押物。 3、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 同意向中国光大银行广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8000万元,期限壹年,以信用作为担保方式。 同意授权法定代表人冼燃先生在授信有效试用期内代表本公司签署上述授信融资项下的一切有关法律合同文件。在办理具体业务时,所盖法定代表人私章与冼燃本人亲笔签名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 由于公司经营与发展需要,同意公司经营范围增加“复合材料建筑模板等大型制件的设计、研发、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以工商管理部门核准的范围为准)。增加后的经营范围为:研究、开发、加工、制造:汽车零件、家用电器、注塑模具、冲压模具。复合材料建筑模板等大型制件的设计、研发、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汽车技术设计。电子计算机软件技术开发。批发、租赁和零售贸易(国家专营专控商品除外)。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 鉴于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增加公司的经营范围,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章程》做出相应的修改。具体修订如下: 原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研究、开发、加工、制造:汽车零件、家用电器、注塑模具、冲压模具。汽车技术设计。电子计算机软件技术开发。批发和零售贸易(国家专营专控商品除外)。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现修改为: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研究、开发、加工、制造:汽车零件、家用电器、注塑模具、冲压模具。复合材料建筑模板等大型制件的设计、研发、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汽车技术设计。电子计算机软件技术开发。批发、租赁和零售贸易(国家专营专控商品除外)。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2月2日
证券代码:002420 证券简称:毅昌股份 公告编号:2011-051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12月28日以邮件形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11年12月2日上午11:30在公司中央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常永军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通过表决,本次监事会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和报备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和报备制度》。 二、审议通过《关于撤销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撤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终止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工作。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 0票、弃权0票。 为了拓宽融资渠道,加快推进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申请发行公司债券。经自查,公司符合现行发行公司债券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与要求,具备发行公司债券资格。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考虑到2011年以来银行的信贷政策明显收紧,为了募集公司发展亟需的中长期资金,满足公司拓展主营业务的资金需求,确保公司经营效益持续稳步增长,公司计划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公司债券并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具体发行方案如下: 1、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 0票、弃权0票。 2、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 0票、弃权0票。 3、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并经监管部门备案后确定。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 0票、弃权0票。 4、发行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采用网上和网下相结合方式,可以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发行方式按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的方式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 0票、弃权0票。 5、发行对象 本次公司债券向全体投资者发行,投资者以现金方式认购。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 0票、弃权0票。 6、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可向公司原股东配售,具体配售安排(包括是否配售、配售比例等)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以及发行具体事宜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 0票、弃权0票。 7、募集资金的用途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拟用于偿还部分银行贷款,优化公司债务结构;并拟用剩余部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改善公司资金状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 0票、弃权0票。 8、发行债券的上市 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完毕后,公司将申请公司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 0票、弃权0票。 9、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 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 0票、弃权0票。 为了加快推进发债工作进度,确保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相关工作,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具体事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需要,具体制定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发行条款和其他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发行价格、债券期限、担保事项、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时间、是否分期发行、发行期数及各期发行规模、募集资金具体用途、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是否设置回售或赎回等条款、网上网下发行比例等事项。 2、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负责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申报事宜; 3、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发行及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协议、合约及根据法律、法规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4、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签署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相关的合同、协议和其他法律文件。 5、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上市事宜。 6、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7、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财务状况,决定募集资金用于偿还银行借款和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 8、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之外,授权董事会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等相关事项做适当调整。 9、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授权董事会作出如下决议: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10、在市场环境或政策法规发生重大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工作。 11、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相关的其他事宜。 12、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前述第1至11项取得股东大会批准及授权之同时,同意由董事会转授权公司董事长冼燃先生在前述授权范围内具体处理本次发行的全部相关事宜,并同时生效。 六、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1、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 同意向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申请办理银行综合授信业务,品种包括:流动资金贷款、票据贴现等业务品种,授信额度合计人民币壹亿元整 ,安徽毅昌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期限壹年; 2、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 同意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贰亿壹仟万元,品种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等,期限壹年,以位于广州的自有厂房(房产证号:粤房地权证穗字第0510001774 号)作为抵押物。 3、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 同意向中国光大银行广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8000万元,期限壹年,以信用作为担保方式。 同意授权法定代表人冼燃先生在授信有效试用期内代表本公司签署上述授信融资项下的一切有关法律合同文件。在办理具体业务时,所盖法定代表人私章与冼燃本人亲笔签名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 由于公司经营与发展需要,同意公司经营范围增加“复合材料建筑模板等大型制件的设计、研发、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以工商管理部门核准的范围为准)。增加后的经营范围为:研究、开发、加工、制造:汽车零件、家用电器、注塑模具、冲压模具。复合材料建筑模板等大型制件的设计、研发、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汽车技术设计。电子计算机软件技术开发。批发、租赁和零售贸易(国家专营专控商品除外)。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 鉴于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增加公司的经营范围,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章程》做出相应的修改。具体修订如下: 原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研究、开发、加工、制造:汽车零件、家用电器、注塑模具、冲压模具。汽车技术设计。电子计算机软件技术开发。批发和零售贸易(国家专营专控商品除外)。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现修改为: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研究、开发、加工、制造:汽车零件、家用电器、注塑模具、冲压模具。复合材料建筑模板等大型制件的设计、研发、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汽车技术设计。电子计算机软件技术开发。批发、租赁和零售贸易(国家专营专控商品除外)。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1年12月2日
证券代码:002420 证券简称:毅昌股份 公告编号:2011-052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1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2011年12月2日经第二届董事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11年12月20日(星期二)下午14:30召开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会议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1年12月20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1年12月19日至2011年12月20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1年12月20日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1年12月19日下午15:00至2011年12月19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召开地点: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科丰路29号,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央会议室; (三)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会议表决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即2011年12月15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附后),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关于撤销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二)《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三)《关于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逐项审议并表决该议案的下列事项); 1、发行规模 2、债券期限 3、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4、发行方式 5、发行对象 6、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7、募集资金的用途 8、发行债券的上市 9、决议的有效期 (四)《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 (五)《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六)《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由2011年12月2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参加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时间:2011年12月19日9:00-17:00。 (二)登记地点: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科丰路29号证券法务部。 (三)拟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20 2、投票简称:毅昌投票 3、投票时间:2011年12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毅昌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表1: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2: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4)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1年12月19日下午15:00至2011年12月2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表3:激活校验码一览表
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半日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 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 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3)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4)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①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②进入后点击“投票登陆”,选择“用户名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③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④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一)联系地址::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 通讯地址: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科丰路29号 联 系 人:沈红燕 邮政编码:510663 电话:020-32200889 传真:020-32200775 (二)会议费用:出席现场股东大会的人员食宿费用、交通费用及其它有关费用自理。 (三)授权委托书、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见附件。 特此公告。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2月2日 附件1: 授 权 委 托 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出席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说明:请在“表决事项”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2011年 月 日 附件2: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致: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附注: 1、上述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已填妥及签署的回执,应与2011年12月19日或该日之前以专人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交回本公司证券法务部。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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