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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12-0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226 证券简称:江南化工 公告编号:2011-057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否决、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方式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1年12月2日(周五)上午9: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1年12月1日至2011年12月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1年12月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1年12月1日下午15:00至2011年12月2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地址:安徽省宁国市港口镇分界山)

  (三)召 集 人:公司董事会

  (四)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熊立武先生

  (五)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2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08,561,47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7.44% 。

  其中:

  (一)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5人,代表股份80,450,68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0.33%。

  (二)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代理人)21人,代表股份28,110,78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7.11%。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议案,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互保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108,556,87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99.99%;反对4,603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1%;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本公司关联股东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盾安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及合肥永天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未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表决。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凌浩律师及陈柏苍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召集人的资格,相关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日

    

      

  证券代码:002226 证券简称:江南化工 公告编号:2011-058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加强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控规划落实”专项活动整改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加强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控规则落实"专项活动的通知》,比照《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情况自查表》,认真核查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运行情况,并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及时整改。

  具体整改计划及整改落实情况如下:

  1、公司已建立了《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明确了各部门、各控股子公司的报告责任人,但各控股子公司尚未分别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整改计划:公司正在进行内部控制合规性建设,计划在2011年12月底前,各控股子公司分别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整改落实情况:截止2011年12月2日,公司各子公司、分公司董事会已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分别制定了《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并报公司董事会备案。

  2、公司未与具有从事代办股份转让券商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签署《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

  整改计划: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证券上市协议》的内容,在2011年12月底前与具有从事代办股份转让券商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签署《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

  整改落实情况:公司已于2011年12月2日与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确定由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的主办券商。

  截止本报告日,公司关于开展"加强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控规划落实"专

  项活动中发现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今后,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建设体系,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特此公告!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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