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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总局、国家工商总局: 支持文化体制改革 力促文化产业做大做强 2011-12-0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据新华社电 为贯彻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日前税务总局和国家工商总局都表示,全力支持文化产业做大做强。 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近日表示,税务部门将积极运用税收政策支持文化体制改革。 今后,税务总局将调整完善与文化体制改革发展要求不完全相适应的税收政策。支持文化企业兼并重组、做大做强。进一步完善非营利性文化组织的税收政策,减轻其税收负担,促进公益性文化组织的蓬勃发展。 这位负责人介绍,税务部门还将从三个方面完善支持新兴文化产业的税收政策: 一是不断完善科技税收政策体系。目前在促进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方面,国家已经相继实施了一系列税收政策,包括对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文化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允许按国家税法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对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实施税收优惠政策等。对这些政策,要根据形势的发展不断加以调整和完善。 二是研究实施支持新兴文化业态的税收政策。目前在支持新兴文化产业方面,国家对动漫产业、数字电视等已实施了税收优惠政策。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试点中,把文化创意率先纳入了试点范围,鼓励从事文化创意的企业发展。 三是结合制定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配套税收政策,继续研究属于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文化新兴产业的税收扶持政策。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党组书记、局长周伯华日前也表示,全国工商系统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新的支柱产业。 周伯华表示,工商部门要优质高效服务文化体制改革,积极支持国有文化单位、教育机构开展公益文化活动,积极支持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的创建。 周伯华要求全国工商系统,积极支持文化产业结构调整,支持国有文化企业改革,发展壮大出版发行、影视制作、广告、演艺、娱乐、会展等传统文化产业,积极发展文化创意、数字出版、移动多媒体、动漫游戏等新型文化产业,积极支持有实力的文化企业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 周伯华表示,工商部门将毫不动摇地支持和壮大国有和国有控股文化企业,毫不动摇地鼓励和引导其他所有制文化企业健康发展,积极推进文化科技创新,加快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提高文化产业核心竞争力。 在维护文化市场秩序方面,周伯华表示,工商部门将坚持“扫黄打非”、取缔黑网吧,积极参与依法依规管理互联网,加大保护知识产权力度,依法惩处侵权行为;将12315消费维权体系延伸到文化消费市场,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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