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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开通机构版网上直销业务的公告 2011-12-0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为满足机构投资者的理财需求,自2011年12月8日起,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向机构投资者推出网上直销业务,机构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委托方式投资本公司旗下基金产品。 一、业务开通时间 2011年12月8日起。 二、适用机构投资者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机构投资者。 三、适用基金范围 本公司已开通网上直销业务的开放式基金,本公司今后募集和管理的开放式基金自开通网上直销业务之日起将自动适用,不再另行公告。 四、适用业务范围 基金认购、申购、赎回、转换、设置分红方式、网上委托撤单、账户查询、现金管理账户等业务。 五、适用费率 1. 机构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进行申购业务时,其办理申购的费率享有4折优惠。若享有折扣后申购费率低于0.6%,则按0.6%执行;若享有折扣前的标准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则按标准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标准申购费率为单笔固定金额收费的,按照标准申购费率执行。标准申购费率为零的,按照标准申购费率执行。以上费率优惠只限于前端申购交易。 2. 标准申购费率为零的基金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委托方式,转换为非零申购费率基金的转换费率为0.6%,但标准申购费率为零的基金转换为非零申购费率基金的申购费率低于0.6%时,按实际申购费率执行; 3. 基金认购、赎回、分红以及其它基金之间的转换费率依照本公司公布的基金相关公告执行; 4. 本公司可对上述费率进行调整,并依据相关法规的要求进行公告。 六、认/申购、赎回最低限额 机构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方式认/申购及赎回银华旗下基金时,认/申购及赎回的最低限额请参照相关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七、操作程序 1. 通过直销中心开通网上委托方式: (1)已在本公司开立账户的机构直销投资者,需登录本公司网站(www.yhfund.com.cn),下载并填写《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账户业务申请表》、签署《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构网上直销服务协议》与《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构网上直销电子签名证书使用协议》。 (2)全新开立账户的机构直销投资者,需要登录银华网站(www.yhfund.com.cn),下载、填写、并签署全套机构投资者直销开户资料。 (3)机构投资者填写完成及签署上述申请材料后,与申请材料中注明的其它申请文件一起传真至010-58162951,且邮寄原件至本公司直销中心(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C2办公楼15层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直销中心,邮编100738),由本公司直销中心为机构投资者办理开立账户及开通网上直销业务。 2. 机构投资者被告知开通网上直销业务后,可登录本公司机构网上直销系统,按照有关提示进行本公司旗下基金的交易及查询等操作。 八、重要提示 投资者在办理基金交易前,请仔细阅读《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机构网上直销业务规则》、《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构网上直销服务协议》、《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子签名证书使用协议》以及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内容等文件。 九、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情 1.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址:http://www.yhfund.com.cn; 2.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网址:https://trade.yhfund.com.cn/etrading/ 3.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电话:010-58162950 4.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10-85186558, 4006783333。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1年12月6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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