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002211 证券简称:宏达新材 公告编号:2011-047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2011-12-0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 )《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原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林辉先生因被证监会撤销保荐代表人资格,不再负责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工作。为了更好地履行保荐机构的持续督导职责,平安证券决定授权邱勇先生于2011年11月30日起接替担任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保荐职责。 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邱勇、王为丰,持续督导期截止至2011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2月5日 附:邱勇先生简历 邱勇先生,会计学硕士、保荐代表人,平安证券投资银行事业部高级业务总监。具有4年投资银行从业经验,曾负责及参与了北京科锐(002350)、大北农(002385)、超图软件(300036)、北京京客隆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IPO项目、宏达新材(002211)等再融资项目的保荐和承销工作,主持了华乐纺织、际华轻工、金丰源种业等多家公司的改制和辅导工作。 本版导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