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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88 证券简称:超华科技 公告编号:2011-055TitlePh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梅州富华矿业有限公司竞得采矿权的公告

2011-12-0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梅州富华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华矿业")于2011年11月30日竞得大埔县国土资源局枫朗镇出水科矿区陶瓷土矿采矿权(以下简称"本采矿权"),竞得价款为77.29万元,已交付竞买保证金20万元(成交后将自动转作出让采矿权的定金)和出让前期费用9.3万元。本采矿权的设立尚待富华矿业于2011年12月30日前与大埔县国土资源局签订《大埔县采矿权出让合同》并完成采矿权登记后方正式完成。

  2、本采矿权《采矿许可证》尚需大埔县国土资源局批准颁发。

  3、依据大埔县国土资源局关于本采矿权挂牌(拍卖)出让公告,本采矿权标的核定可采储量为52.7万吨,矿区面积为0.283K﹏,年生产规模为4.5万吨,与实际可采储量可能存在差异。

  4、本采矿权的开采条件具有不确定性,且与本采矿权开采相关的环保评价、安全许可证等手续尚未办理,存在不确定因素。

  5、本采矿权通过参加国土资源部门组织的矿业权招标拍卖挂牌活动有偿取得,权属不存在限制或者争议。

  一、本采矿权投资概述

  公司于2011年5月20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大埔富华实业有限公司"的议案》,公司拟在梅州市大埔县投资设立"大埔富华实业有限公司",设立类型为法人独资内资一人有限公司,前期投资500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为500万元人民币,业务范围为高岭土等资源的开发和生产。

  2011年9月7日,富华矿业取得梅州市大埔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工商注册号为441422000009779,经营范围为:"一般经营项目:投资采矿业、矿业品销售(不含国家专营专控产品)",注册资本为500万元人民币。

  详细内容见公司2011年5月21日与2011年10月20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告。

  2011年11月30日,富华矿业参加大埔县国土资源局枫朗镇出水科矿区陶瓷土矿采矿权挂牌(拍卖)出让,以77.29万元人民币的价格竞得本采矿权,且竞拍前已向出让方大埔县国土资源局交纳了竞买保证金20万元(成交后将自动转作出让采矿权的定金),支付了本采矿权的出让前期费用9.3万元,并签署了大埔县国土资源交易所对于本采矿权挂牌(拍卖)公开出让成交的《成交确认书》。本采矿权的取得尚待富华矿业于2011年12月30日前与大埔县国土资源局签订《大埔县采矿权出让合同》并取得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核发的《采矿许可证》后方能完成。

  二、采矿权的基本情况

  1、本采矿权投资方式:公司全资子公司富华矿业通过参加国土资源部门组织的矿业权招标拍卖挂牌活动有偿取得本采矿权,本采矿权尚未正式交付与办理登记手续。

  2、本采矿权通过国土资源部门出让方式取得,权属尚未登记至富华矿业名下。

  3、本采矿权对应的矿产资源类型为陶瓷土,采用露天分水平台方式开采,机械直采直运;主要产品为陶瓷土;主要提供给陶瓷生产企业制造生活用瓷、工艺用瓷和工业用瓷等;产品由富华矿业自行销售。

  4、本采矿权矿区名称为大埔县枫朗镇出水科矿区陶瓷土矿,位于大埔县枫朗镇东城村,核定可采储量为52.7万吨,矿区面积为0.283 k﹏,年生产规模为4.5万吨,采矿权出让年限为10年,矿区范围为1,2681673,39481650;2,2681673,39482101;3,2681046,39482101;4,2681046,39481650。

  5、本采矿权尚未取得大埔县国土资源局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采矿许可证》,待富华矿业与大埔县国土资源局完成签订《大埔县采矿权出让合同》及缴纳采矿权价款、向大埔县国土资源局递交报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审查并出具意见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水土保持方案、土地复垦方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签订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治理恢复合同与缴纳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等事项后,方可申领采矿许可证。

  6、本采矿权不存在质押、查封等权利限制或诉讼等权利争议情况。

  7、富华矿业已向大埔县国土资源局交纳了竞买保证金20万元(成交后自动转作出让采矿权的定金)和采矿权的出让前期费用9.3万元,待富华矿业与大埔县国土资源局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后将继续缴纳剩余采矿权价款。

  8、本次采矿权取得的资金来源于富华矿业自有资金。

  9、本次采矿权的取得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采矿权投资的合理性

  1、本采矿权受让方富华矿业已于2011年9月7日取得梅州市大埔县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关于合法投资采矿业、矿业品销售的营业资格,具备本采矿权开发利用所需要的资质条件。

  2、公司具备采矿所需的技术、资金和市场条件。

  四、采矿权的设立和取得

  本采矿权尚未取得大埔县国土资源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采矿许可证》,本采矿权的设立尚待富华矿业于2011年12月30日前与大埔县国土资源局签订《大埔县采矿权出让合同》并办理完成采矿权登记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采矿许可证》后方正式完成。

  五、采矿权投资的风险

  1、本采矿权尚待富华矿业于2011年12月30日前与大埔县国土资源局签订《大埔县采矿权出让合同》后方正式取得,存在出让合同违约风险,并开采条件面临办理环保评价、安全许可证等一系列未知因素,涉及到省、市两地相关部门的审批流程,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2、本采矿权价值和开发效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3、本采矿权《采矿许可证》尚需大埔县国土资源局核准颁发。

  4、依据大埔县国土资源局关于本采矿权挂牌(拍卖)出让公告,本采矿权标的核定可采储量为52.7万吨,矿区面积为0.283K﹏,年生产规模为4.5万吨,鉴于矿业权的特殊性,核定的采储量与实际可开采量可能存在差异。

  六、采矿权收购的目的与对公司的影响

  1、资金来源:本采矿权取得价款77.29万元及采矿权出让的前期费用9.3万元使用富华矿业自有资金支付。

  2、陶瓷土(又称高岭土)是造纸、陶瓷、橡胶、化工、涂料、医疗和国防等几十个行业所必需的矿物原料。本采矿权的取得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和利益,能够充分利用梅州地区丰富的资源,促进当地经济开发,适度分散主营业务的风险。

  3、由于本采矿权投资规模较小,预期投产后产生效益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较大影响。

  4、由于本采矿权投资面临办理环保评价、安全许可证等一系列未知因素,涉及到省、市两地相关部门的审批,存在着较大的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公布本采矿权开发项目的进展情况,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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