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000663 股票简称:永安林业 编号:2011—027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提示性公告 2011-12-0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17,55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9%。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11年12月9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概述 1、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要点 以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时的总股本16,723.26万股为基数,用资本公积金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定向转增3,552.768万股,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6股的转增股份,相当于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3.196股的对价安排。 2、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股东会议时间 2006年8月14日,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资本公积金向流通股股东转增股本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3、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日:2006年9月1日 二、本次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持有人做出的各项承诺及履行情况
三、本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11年12月9日; 2、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17,55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9%。 3、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四、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1、本次解除限售前后的股本结构如下:
五、股东持股变化情况及历次限售情况 1、本次解除限售股东自股改实施后至今持股变化情况
说明:1994年,黄拔挺、黄碧玉、巫力萍、王志斌、董秀珍、王平任等六人共同出资,以“福建省石油总公司永安公司”名义认购“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股12500股,经过历年送配,到目前为止,其股份增加至17550股。2006年12月,福建省石油总公司永安公司被其上级机构注销,2010年12月,经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判决,上述17550股已通过登记公司过户至上述六人名下。 2、股改实施至今公司解除限售情况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经审慎核查,保荐人就永安林业有限售条件股东黄拔挺、黄碧玉、巫力萍、王志斌、董秀珍、王平任等六人所持限售股份部分上市流通问题出具如下结论性意见: 截止2011年11月8日本核查报告出具之日: 1、未发现上述股东发生违反股权分置改革承诺的行为; 2、上述股东不存在未完全履行承诺就出售股份的情形; 3、上述股东本次上市流通股份数量符合规定; 4、永安林业董事会提出的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申请符合相关规定。 因此,保荐人认为黄拔挺、黄碧玉、巫力萍、王志斌、董秀珍、王平任等六人持有的17,550股限售流通股具备上市流通的资格。 七、控股股东对解除限售股份的持有意图及减持计划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否计划在解除限售后六个月以内通过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出售股份达到5%以上 □ 是 √ 否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总公司已承诺:如公司计划未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出售所持“永安林业”解除限售流通股,并于第一笔减持起六个月内减持数量达到5%及以上的,公司将于第一次减持前两个交易日内通过上市公司对外披露出售提示性公告。 八、其他事项 1、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是否存在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 是 √ 否 2、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是否存在公司对该股东的违规担保情况 □ 是 √ 否 3、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是否存在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 是 √ 否 4、解除股份限售的持股1%以上的股东已提交知悉并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和交易所有关业务规则的承诺文件 □是 √ 不适用 九、备查文件 1、解除股份限售申请表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2月5日 本版导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