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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12-0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203 股票简称:*ST福日 编号:临2011—029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解押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从控股股东福建福日集团公司处获悉,福建福日集团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23,0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9.56%)解除质押,其中20,000,000股股份原质押给福建省投资担保公司、3,000,000股股份原质押给福建省华兴中小企业担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上解押事项已于2011年12月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证券质押登记解除手续。 特此公告。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2月5日 证券代码:600203 股票简称:*ST福日 编号:临2011—028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1年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1年第十五次临时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1年12月2日以书面文件或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并于2011年12月5日在福州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卞志航先生召集,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内容: 一、审议通过《关于授权董事会审批2012年度本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具体担保额度的议案》(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2012年本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对子公司担保的总额预计将达3.6亿元人民币,预计将超过本公司201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为简化公司会务,提高管理效率,公司就有关担保事项继续向股东大会提出申请,授权董事会审批本公司对子公司所提供担保的具体担保额度(包括但不限于子公司向各银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贸易融资额度、银行承兑汇票等或综合授信额度的累计),额度上限为3.6亿元人民币,授权期限为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在此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提请召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超过授权审批额度的部分,仍需再次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授权董事会审批的本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范围内,每一笔具体担保事项,仍需按照有关规定的额度履行审批程序和公告义务。 具体担保审批额度如下: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1、会议时间:2011年12月21日(星期三)上午9:00 2、会议地点:福州市六一中路106号榕航花园1号楼3层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议程: 审议《关于授权董事会审批2012年度本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具体担保额度的议案》。 5、参加会议的有关事宜: (1)参加对象: ①截止2011年12月15日(星期四)证券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受托代理人(受托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聘任律师。 (2)登记办法: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须加盖法人股东单位公章)和持股凭证。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和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时间截止前通过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3)登记时间:2011年12月19日(星期一)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4)登记地点:福州市六一中路106号榕航花园1号楼3层公司证券与投资者关系管理部。 (5)联系方法: ①联系电话:0591-83318998、0591-83315984 ②联系传真:0591-83319978 ③邮政编码:350005 ④联系人:王佐、吴智飞 (6)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12月5日 附: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于2011年12月21日(星期三)上午9:00在福州市六一中路106号榕航花园1号楼3层公司会议室召开的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表决意见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置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公司(本人)授权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注:对每一项议案进行授权表决意见时,只能以“同意”、“反对”、“弃权”中的一种意见填写,涂改视为“弃权”。(说明:如委托人未对议案投票作任何指示,则视为全权委托受托人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表决) 委托人签名(单位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单位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 委托日期: (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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