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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房建设体制亟待完善 2011-12-0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在昨日的“第三届地产中国论坛”,业内专家认为,保障房建设对于我国房地产市场体系的建立影响深远,但仍有很多需要完善的地方,特别是在保障房立法、管理运营体制机制的建设方面亟待解决。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所副所长巴曙松谈道,当前保障房总量目标和结构区域之间还存在不匹配的地方,保障房的结构不合理,静态设定的建设目标和需求动态变化之间也不匹配,资金来源和资金使用的期限不匹配,分配和退出环节不完善等。 中国房地产研究会副会长顾云昌认为,保障房制度是推进住有所居的关键,但需要解决三个问题,第一是保障对象,第二是保障标准,第三是退出机制。“保障房体系首先是个法律体系,现在缺少法律的运营体系和管理体系。”他说。 华远地产董事长任志强则认为,应该先立法,后规章,然后再进行建设。 对于未来保障房的整体框架,巴曙松认为,要消除商品房和保障房之间的交集区域,特别是要把经济适用房和限价房排除出保障房的定义。保障房应以廉租房和公租房为主,要构建合理的制度框架,确立适度居住权的保障制度。(张达)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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