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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华软件股份公司公告(系列) 2011-12-0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065 证券简称:东华软件 公告编号:2011-044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 第四次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在 2011年11月2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会议于2011年12月7日上午9: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0人,实到10人,全体监事列席,会议由董事长薛向东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东华软件股份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关联董事吕波、夏金崇、李建国、杨健、郑晓清回避表决,其余5名董事参与表决。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定,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东华软件股份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全文及详见2011年12月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东华软件股份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详见同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东华软件股份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联董事吕波、夏金崇、李建国、杨健、郑晓清回避表决,其余5名董事参与表决。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详见2011年12月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联董事吕波、夏金崇、李建国、杨健、郑晓清回避表决,其余5名董事参与表决。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下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1)授权董事会确定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权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派息、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股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等事项时,按照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办法,对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股票期权相关的全部事宜; (4)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和行权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5)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行权; (6)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行权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7)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的锁定事宜; (8)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变更和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取消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办理已死亡激励对象尚未行使股票期权的继承事宜、终止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9)授权公司董事会对公司股票期权计划进行管理; (10)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需的其它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须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申请2亿元综合授信,期限为1年,信用方式,其中流动资金贷款6千万元,非融资类保函和进口开证授信业务1.4亿元。此授信额度可用于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东华合创科技有限公司和北京银联通科技有限公司进行转授权使用。 由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需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股东大会具体召开日期另行通知。 公司股票自2011年12月9日开市起复牌。 特此公告。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董事会 2011年12月9日
证券代码:002065 证券简称:东华软件 公告编号:2011-045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1年11月2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并于2011年12月7日下午1: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苏根继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东华软件股份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东华软件股份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及《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2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中国证监会备案、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即可依照相关规定予以实施。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全文及详见2011年12月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东华软件股份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详见同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东华软件股份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详见2011年12月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东华软件股份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的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为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中层管理人员和核心业务人员,其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上述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第八条所规定的禁止获授股权激励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真实、合法、有效,且激励对象范围的确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以及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详见2011年12月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 2011年12月9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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