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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12-0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438 证券简称:江苏神通 公告编号:2011-049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分别签订募集资金 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启东支行(以下简称"交行启东支行")、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证券")于2010年7月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就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及监管事宜进行了约定。 江苏神通能源装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源装备公司"或"子公司")与交行启东支行、华泰证券于2011年7月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就能源装备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及监管事宜进行了约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1年8月25日核准了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证券")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之间的业务整合方案,并要求严格按照方案,推进业务整合工作。根据整合方案,华泰证券将除国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业务以外的承销与保荐业务和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业务及相关资产转让给华泰联合证券,相关的员工和客户(项目)由华泰联合证券接收。 经公司及子公司分别与交行启东支行、华泰证券和华泰联合证券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于近期签订《补充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公司及子公司分别与交行启东支行、华泰证券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中约定的华泰证券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华泰联合证券,华泰证券不再履行原协议的任何权利义务。 2、本协议项下所产生的任何争议,首先应在争议各方之间协商解决,如果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本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不一致的地方适用于本协议。 4、本协议经四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拾份,四方各执贰份,其余报相关监管部门备案。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十二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438 证券简称:江苏神通 公告编号:2011-048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保荐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证券)于2009年3月20日签署了《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与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保荐协议》(以下简称"《保荐协议》"),就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尽职推荐及持续督导事宜进行了约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1年8月25日核准了华泰证券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之间的业务整合方案,并要求严格按照该方案,推进业务整合工作。根据整合方案,华泰证券将除国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业务以外的承销与保荐业务和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业务及相关资产转让给华泰联合证券,相关的员工和客户(项目)由华泰联合证券接收。 经公司、华泰证券和华泰联合证券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于近期签订《补充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保荐协议》中约定的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不再履行原协议的任何权利义务。 2、本协议项下所产生的任何争议,首先应在争议各方之间协商解决,如果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本协议与《保荐协议》不一致的地方适用于本协议。 4、本协议经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捌份,三方各执贰份,其余报相关监管部门备案。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十二月九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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