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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鹿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12-0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1599 证券简称:鹿港科技 公告编号:2011-017 江苏鹿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江苏鹿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1年12月2日分别以专人,电话等形式送达给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11年12月8日在公司所在地的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钱文龙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九人,实到董事九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定,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继续从闲置募集资金中使用4,500万元人民币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期限为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六个月。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对本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当日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特此公告。 江苏鹿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12月8日
证券代码:601599 证券简称:鹿港科技 公告编号:2011-018 江苏鹿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江苏鹿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1年12月8日在公司所在地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三人,实到监事三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高慧忠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继续从闲置募集资金中使用4,500万元人民币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期限为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六个月。我们认为: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时符合鹿港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有关募集资金运用中募集资金规模及计划用途中的规定。 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当日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特此公告。 江苏鹿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1年12月8日
证券代码:601599 证券简称:鹿港科技 公告编号:2011-019 江苏鹿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江苏鹿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鹿港科技"或"公司")于2011年12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现就继续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事宜公告告下: 一、鹿港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654 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300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0.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3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4,800.7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8,199.30万元。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1年5 月23日出具苏公W【2011】B046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 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募集资金用途,以及对超募资金的使用已经作出了说明:"如募集资金不能满足项目投资的需求,公司将通过自有资金和/或向银行申请贷款等解决;如有剩余,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公司2011年6月8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从闲置募集资金中使用4,500万元人民币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期限为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六个月。上述资金已于2011年12月7日归还至公司在张家港市农村商业银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中。 二、关于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说明 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弥补公司日常经营资金缺口,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4,5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6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使用4,500万元闲置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6个月内可为公司减少利息负担约142万元。因此,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解决暂时的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保护广大股东利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同时符合鹿港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有关募集资金运用中募集资金规模及计划用途中的规定。 三、公司董事会决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认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中45,000,000.00元人民币将用于公司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招股说明书有关募集资金使用规划用途的相关规定。同意将募集资金的45,000,000.00元人民币继续用于公司补充流动资金。 四、公司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审议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后发表独立意见认为: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中45,000,000.00 元人民币将用于公司补充流动资金符合规定。同意使用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中45,000,000.00元人民币继续用于公司补充流动资金。 五、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时符合鹿港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有关募集资金运用中募集资金规模及计划用途中的规定,同意将募集资金的45,000,000.00元人民币继续用于公司补充流动资金。 六、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对公司募集资金以及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核查意见 平安证券经过核查后认为:鹿港科技前次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中。本次拟继续将闲置募集资金中4,500万元继续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解决暂时的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该等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已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同时,公司最近12 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而且公司承诺在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期间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因此,本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同意闲置募集资中4,500万元人民币继续用于公司补充流动资金。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4、《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鹿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 特此公告。 江苏鹿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2月8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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